敦煌国土局通过“六项措施”,认真抓好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落实。一是固定巡查人员。动态巡查工作主要由国土资源局的执法监察大队、矿管站、分局、四个国土所按照职责分工承担,明确各区域巡查责任人。二、划定巡查区域。按照建设密集度和违法行为发生频率,对全市辖区划分为四个级别,重点区域重点监管。三是保证巡查时间。按照大队一周一次、分局、站、所每周至少巡查两次的原则,及时出动,及早将各类违法行为发现并制止在萌芽状态。四是创新工作方法。在工作中采取与乡镇集镇办人员联合“撒网式”全面巡查的方法,确保巡查无盲区。五是做好巡查记录。要求参加巡查人员对巡查内容、路线、巡查情况认真详细进行登记并签字确认,保证巡查到位。六是强化责任落实。巡查人员发现土地违法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现场填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违法后果预先告知书》,并及时填写《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报告单》,逐级进行报告,如果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