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汝城县国土资源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的通知》,文件对涉企执法检查行为提出了更严更高的规范与要求。其中要求,执法单位要严格执行“入企准入制”和事前报批制,在实施检查前须填报《汝城县涉企检查备案表》,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后报县优化办批准备案。对矿管、执法大队等部门需要对同一企业检查的,进行统一组织安排。除安全生产等特殊情况外,每月的21日前不得进入企业检查。并全面提速涉企审批,对矿山年检年审等业务凡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事项,采取集中办理,开辟绿色通道。目前该局统筹制定了全年检查计划,正报送县政府法制办、优化办审核,经批准后再进行执法检查。
通过规范检查流程,该局将形成“检前报批、检后备案、抄告相关、企业反馈、效能监察”的涉企检查模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国土资源局:何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