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在被国土部命名为“中国温泉之乡”基础上,着力“四方面”全力做好“温泉之乡”建设工作。
一、认真做好规划设计。该县委托专业资质机构,编制《英山县温泉开发利用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分析报告》、《英山县温泉动态监测报告》,按照“中国温泉之乡”建设要求,编制《英山县“中国温泉之乡”发展建设总体规划》,形成既有温泉开发总规划,又有具体温泉项目建设的规划体系。将东汤河、西汤河、南汤河、丝茅岭、苞茅街等7个地热田列入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进一步探明该县地热储量和开采量,为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保障。
二、全面实施项目建设。该县以温泉休闲度假、科学养殖为主题,以实施温泉项目为载体,建成集温泉健身、旅游观光、会议服务、文化娱乐等不同内涵的产业体系及温泉养殖产业雏型。利用温泉开发旅游休闲建设有5星级“卢家湾温泉度假村”和星级温泉宾馆(山庄)5家,年接待能力达10万人次,正在实施投资20亿的“中国英山温泉谷”项目;全县利用温泉开发建立全省最大面积10万余平方米的热带鱼养殖科研基地和农业育苗基地。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该县立足“中国温泉之乡”申报成功,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着力打响温泉品牌,确保命名“中国温泉之乡”的验收和正式授牌。
四、加强保护长远利用。一是为进一步规范温泉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县政府印发《英山县温泉资源开发秩序整顿方案》,对全县温泉资源开发秩序进行大力整顿,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开发利用秩序明显好转。二是在已运营的温泉项目中,开展节约保护温泉地热资源,实施梯级开发、综合利用、动态监测、尾水回灌、污水处理等措施,保障温泉开发项目对温泉资源的持续利用。三是结合实际,政府出台《英山县地热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实现温泉勘查、开发与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