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tudizy.com 来源:当代生活报 时间:2013-05-25 15:19:55 |
生活报记者 王斯 通讯员 王瑛瑛
核心提示
住了10几年,小区的停车场和花园竟然不再属于小区业主。5月23日,南宁市平湖花园小区的业主就遇上了这样的事。虽然很多业主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可该地块确实是高某5年前花费1000多万元拍卖所得。当日,南宁市中级法院强制将该地块的使用权移交给高某。
平湖花园停车场花园换“主人”流程图
第1步
1994年底,显亮公司获葛麻村27亩土地使用权。
某银行委托该公司代建职工宿舍,并购买这块地。
第2步
1997年底,代建小区“平湖花园小区”竣工,
但27亩土地使用权仍登记在显亮公司名下。
第3步
1997年5月,显亮公司以该土地所有权抵押向农行天桃支行贷款。
显亮公司因未按时还款,该银行将显亮公司告上法院。
第4步
1999年1月,农行天桃支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月,法院查封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第5步
2007年,法院认定土地使用权并不属于某银行。
当时该地块已是平湖花园的停车场和花园。
第5步
2007年11月,法院委托拍卖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高某以高价格拍得,并于2012年6月获得土地使用权证。
起因
代建职工宿舍
土地被另行抵押
5月23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平湖花园小区走访调查。只见该小区停车场内仍停放着不少车辆,每辆车上贴着通告。大意是:5月23日上午,法院已依法将已拍卖的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移交给了买家高某;请车主即日起将车辆移到别处停放,如近期还需停放的,请联系高某或场地管理员。
为什么属于小区公共的停车场与花园不再属于小区业主了?事情要从该小区建设说起。1994年底,南宁显亮房地产公司(简称“显亮公司”)取得了葛麻村27亩土地的使用权。当年,某银行委托显亮公司在该地块上代建职工宿舍。双方约定,某银行以一定的价格,购买显亮公司上述27亩土地。
按照规划,在该地块上,将建设8栋住宅楼、3栋综合楼、停车地下车库等。1997年底,代建小区竣工,仅为4栋住宅楼,名为“平湖花园小区”,但上述27亩土地使用权一直登记在显亮公司名下。为了资金周转,1997年5月,显亮公司与农行天桃支行签订一份抵押合同。显亮公司以全部27亩土地使用权证作抵押,贷款1960万元。而到了还款时间,显亮公司并未还款。农行天桃支行将显亮公司告上法院,南宁市中级法院判决,要处理显亮公司抵押的地块,优先偿还农行贷款。
发展
小区一半地块被拍卖
停车场花园换“主人”
1999年1月,农行天桃支行向南宁市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年7月,该院查封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随后,某银行又将显亮公司告上南宁市中级法院。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确认平湖花园4栋住宅楼的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归某银行所有。而其他地块的归属,法院并没有进行确认。
本是整体的小区,又分出一块确实不妥。2006年,南宁中级法院召集几方,协商由平湖花园小区业主回购该地块。但协商未果。无奈,南宁市中级法院只好请求有关部门现场测量该小区。最终确定该地块为3126.91平方米。2007年4月底,南宁市中级法院查封了该地块。而当时该地块已是平湖花园的停车场和花园。某银行认为这个查封侵犯了他们的权益。可法院认定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不属于某银行。
2007年11月,南宁市中级法院委托拍卖该地块土地使用权,高某以1030万元价格拍得。可就在法院对该地块进行处置时,平湖花园的住户不干了,多次阻挠。之后,南宁市中级法院多次组织协商,可协商一年,依然没有结果。在此期间,又经历了多次变动,但相关部门最终认定该地块属于竞买人高某。
2012年6月2日,高某获得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当年6月28日,南宁市中级法院在平湖花园张贴了腾迁公告。可该小区业主,对此并不理睬。
现状
业主未来停车成难题
考验小区物管能力
记者在现场看到,南宁市中级法院除了出动大批执行干警,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部门人员全程监督,而平湖花园一些业主对法院的强制执行依然无法理解。
记者沿着该小区走了一圈后发现,4栋住宅楼中间都有绿化带。而业主车辆大部分停在停车场内,停在楼栋间的车辆都是见缝插针停放。业主李先生说,一旦停车场被划走,业主停车确实成问题。
“我买这块地时还比较年轻,现在我头发都白完了。”购买该地块的高某感慨说。高某告诉记者,当初买地花费1030万元。几年过去,他为了能真正拿到地常年跑各个部门,这些花费算上,早超出买地一倍多。如今总算拿到地块,他打算砌起围墙,能尽快开发。当天上午10时30分许,高某填写了移交文件。时隔5年多后,该地块终于移交到他的手中。
作者:简称“显亮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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