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5月27日电(唐贵江 祝桂峰 邵海勇)记者27日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该省已于2012年底基本完成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省的农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已达97.6%。
据介绍,自2013年3月下旬以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组成5个组,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区)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进行了检查验收。截至5月中旬,省级检查验收工作已经全面结束。
从总体情况看,广东全省各市(区)共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村民小组(经济社)一级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221876个,发证率达到了98.9%,全省应发证宗数1397297宗、面积13570718.5公顷,已完成发证1363726宗、13354890.9公顷,分别占97.6%和98.4%;绝大部分县(市、区)权属调查、登记审批等数据业已入库。
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被视为是当前中国农村农业发展的基础保障,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求。
2010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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