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明光市高度重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认真贯彻落实省及滁州市有关精神,连续多年坚持不懈地开展打击非法采矿和矿产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保持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基本稳定。但是,受利益驱动,近期一些地区非法采矿、无证加工矿产品行为出现反弹,不仅扰乱正常的矿产资源管理秩序,而且浪费资源,破坏环境,造成很多安全隐患,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保障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维护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明光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取缔非法开采加工矿产资源行为的活动。
一是取缔无证矿产品加工企业,清理矿山开采机械。自市政府发布《关于打击取缔非法开采加工矿产资源行为的通告》之日起五日内,所有未经依法批准矿产品加工企业一律自行关停,除持有有效采矿权证的矿山开采企业经备案登记的开采机械外,其余所有玄武岩和凹凸棒矿区开采机械(包括挖掘机、铲车等)必须全部主动撤离划定的矿区,逾期不撤离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市联合执法工作人员拖离。并实行合法开采企业开采机械申报备案制度,未经核准备案的开采机械一律不得擅自进入整治矿区。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无证加工行为。对非法开采和无证加工行为人,将依据《矿产资源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视其非法开采情节实施处罚。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对暴力抗法、妨碍执行公务等构成犯罪行为的,坚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是集中处理矿区囤积矿石。矿山内外道路两旁堆放的矿石以及玄武岩和凹凸棒矿加工厂厂区以外囤积的矿石,来源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没收,统一清运至指定堆料场;来源合法但堆放用地不合法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限期清运,逾期未清运的将予以没收;盗采现场发现的矿石,在相关单位现场监督下,由市联合执法队依法没收。对持证企业越界、超深开采等违法行为及历史遗留的非法开采行为,一并在整治过程中依法处理。
四是加快矿产资源整合步伐。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在打击无证开采行为的同时,今年6月底前将设置一批新的矿山开采权并进行公开挂牌拍卖;督促、帮助已经取得出让权的矿山企业,抓紧申办采矿权证和安全生产手续,使其尽快依法开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依法取缔关闭非法采矿点,消除安全隐患,规范资源整合,促使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使矿产资源优势最大限度的转化为经济优势,确保全市矿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明光市国土资源局:陈文亮 高比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