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位于河南省南部,地处大别山腹地,全县总面积1554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区),205个行政村(居委会),总人口36万,现有耕地26万亩,人均耕地仅0.7亩,是个以林为主的山区县,也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和将军县。
近年来,新县认真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以保证耕地数量为基础,以提升耕地质量为目标,以推进项目建设为抓手,强化责任,创新机制,严格监管,确保了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有提升,实现了连续14年耕地占补平衡有余。
一、政府主导,落实保护职责
充分发挥政府在耕地保护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建立责任体系,提供组织保障。一是强化领导。县政府专门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以分管县长为副组长,国土、财政、农业、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指导、监督和考核。组建专家组,具体负责耕地调整、补划等工作,做到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清楚,地块明确,资料齐全。二是落实职责。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县、乡、村逐级分解责任,将耕地保有量作为首要指标,对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和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实行严格监控,一票否决。三是宣传引导。注重日常宣传,每年“6.25”土地日,通过发表电视讲话、撰写署名文章、开辟电视专栏、悬挂标语横幅和编发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耕地保护政策。完善耕地保护标志,在城镇周边、主干道两侧设置基本农田保护标志,明确保护范围、期限和责任,增强全社会耕地保护意识。
二、建好项目,打牢保护基础
注重以项目建设推动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将项目实施与耕地保护有机结合,建立以耕地开垦费和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为主体的投入机制,五年来先后投资6300余万元,实施补充耕地、土地整理等项目48个,补充耕地20000余亩,促进了耕地数量不断增加、耕地质量稳步提升。一是项目规划先行。从编制项目规划入手,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布局、集中连片、综合治理”的原则,将补充耕地项目规划设计与“村村通”、农田水利建设和村镇规划有效衔接,组织专家现场踏勘,走访农户,充分论证,对田、水、路、林、村建设等进行科学设计,地块布局能连则连、能整则整,尽量减少边角地和零碎地块,做到生产便利、渠沟配套、遇旱能灌、遇涝能排。二是耕地质量为重。针对新县山区坡耕地数量大的实际,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耕地质量,按照一级良田标准,保证补充的耕地耕作层厚度在40公分以上,田地朝向基本一致,达到规划确定的路、渠、林网等配套要求。通过土地整理,全县21000多亩“四荒地”变成可耕地,22000多亩望天田、低产田和坡地变成良田沃土,零星小田变成连片大田,跑冒漏低产田变成旱涝保收高产田,促进了农业规模化耕作,提高了耕地质量。三是后期管护定责。加大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力度,在全县16个乡镇区成立管护小组,由分管副乡长负总责,定期巡查,发现工程损毁,及时修复,保证项目设施正常运行。对道路、沟渠等公益设施,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筹集管护资金,落实专人管护;对蓄水池的管护,实行“谁受益、谁管护”,由受益农民轮流管护;对田埂、土埂和护坡设施,实行“谁拥有、谁管护”,由承包户自行管护,确保了工程效益长期发挥、耕地质量持续提升。
三、严格管理,健全保护机制
从建章立制入手,从源头管理抓起,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社会监督、重点打击”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推进耕地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一是完善监管机制。建立日常巡回检查制度,实行县、乡分片负责,包干到人;选聘205名村级协管员,具体负责本辖区耕地保护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对耕地保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视察和评议,发现问题,责成及时整改;建立群众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开12336国土违法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破坏耕地、浪费耕地等案件,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保护耕地的新格局。二是强化查处机制。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占用、破坏耕地等违法违规行为,该拆的拆,该退的退,该停的停,坚决整改到位、查处到位。加强与公、检、法、纪检监察等部门协调配合,实行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遏制违法侵占耕地行为。近三年全县查处破坏耕地违法案件4起,拆除建筑物320平方米,并责令及时恢复了耕种。三是落实奖惩机制。县政府制定耕地保护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评价标准,每年定期考核,严格奖惩兑现,保护工作不到位的不能评为先进,对保护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不能提拔、不能重用、不能评先,对管理不力的村级干部给予撤职或其他处分;对问题较严重的由监察部门立案查处。每年对考评前五名的乡镇,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了项目资金倾斜;对考评靠后的,全县通报批评。通过真奖实罚,有力推动乡镇保护耕地各项措施落实。(作者:新县国土资源局黄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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