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学习。学习是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的最有效途径。做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人员,不仅要学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专业法律法规,还要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更要学习《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法律,不知道的要学、不懂的就学、不清楚的更要学,把学习贯穿于工作始终,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勤”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是国土资源工作者的重要工作内容和历史使命,坚持有机会讲的坚决要讲,有机会谈的一定要谈,有机会说的必须说。把宣传与日常工作和生活紧密联系起来,不分地点、不分对象的做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
“勤”巡察。建立健全土地执法巡察制度,给予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加大土地执法巡察力度,做到重点区域日巡察、一般区域周巡察、安全区域月巡察,在国省道、乡村道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留下国土执法的身影,给违法份子以震慑,把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不给违法占地、破坏耕地行为留下任何时间。
“勤”办案。加大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群众举报和巡察发现的土地违法案件,及时抽调人力,快速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公开查处在当地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土地违法案件,邀请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共同参与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通过举行听证会形式让更多的群众参与案件查处,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通过“勤”办案,引导群众自觉学习、遵守、运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勤”思考。积极思考探索新任务、形式下如何做好国土资源管理与服务工作,既要履行国土卫生的神圣职责,又要做好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娘家人”,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尽好管理和服务两个方面的职责,为地方经济服好务。(旬阳县国土资源局刘殿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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