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未央区公交六公司西区附近的“”楼盘项目却公然,目前70%的房子已卖完,项目主体大部分施工已经完成。对于该项目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是否进行过监管,西安大兴新区综合改造未央办公室在接受《中华建筑报》记者采访时却迟迟不予答复。 项目无施工许可证无商品房预售证 7月24日,记者以购房者身份在“二十八湾”楼盘的销售中心了解到:该项目占地42亩,有9栋住宅楼和3栋商业楼,住宅楼总高32层,已建至24层,大概两三个月后封顶,目前超过2/3已经售出,均价6100元每平方米,住宅楼是7栋高层和2栋小高层,预计2014年底入住。 对于楼盘的手续情况,销售人员秦昌红也直言:“我们所有楼盘都还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目前正在办理第四个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在明年年底交房后肯定会办下来。” 在“二十八湾”的项目工地,记者看到楼盘高处的塔吊正在施工,而本应在销售中心挂出来的五证是一个都没看见。 未经许可擅自开工属违法行为主管部门迟迟不予回复 我国《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罚款。”因此,在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提下擅自开工,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此事,记者来到西安大兴新区综合改造未央办公室,办公室一姓王的工作人员称业务科负责人不在,随后给回复,但截止记者发稿仍未得到相关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