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之困 土地污染治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但是,同时也面临很多现实的问题。 城乡污染土地修复开展水平的巨大差距,是经济规律之下的一种市场行为,而这种市场行为的背后,则是我国土地污染追责的困境。 污染土地修复,在中国有着巨大的需求。很多科研机构、企业争相进入,然而,这仍以城市为主要舞台,对农村受污染的土地修复却少有人问津。 据介绍,每修复一亩污染严重的耕地,大约需要人民币50多万元。修复时间一般需要10年甚至20年。按照这样的修复成本计算,我国农田修复规模将高达50万亿元,如此大的资金需求,无疑是个巨大的挑战。 关于农村土地修复融资机制,虽然有些企业已在有些地方进行了探索和尝试,但遗憾的是,国家层面目前尚无成熟的模式可以推广。 其实,城乡污染土地修复开展水平的巨大差距并非人为故意。我国污染场地修复工作起步很晚,2004年之后才在京、沪、渝等大城市开展,其中大部分修复项目都未进行污染追责。 于是,追责索赔就显得“既麻烦又无必要”,被一再搁置。而在远离土地财政的农村,巨大的资金缺口无从弥补,追责变得既必要又紧迫。 近年来,不少“两高”企业向农村转移,成了污染土壤的大户,加上城市河道流出的污水,农村过量施用的化肥、农药,过量养殖引发的面源污染,以及矿山开采造成的污染,致使农村土地污染情况异常严重。 相比城市,农村许多企业的排污行为更加缺乏执法者的监督和管理,以致肆意排污,严重污染周边土壤和水体,让土壤修复变得十分紧迫。 土壤修复可分为将土壤挖掘或抽取出来,经运输后再进行治理的“异位修复”和不移动土壤而直接在原位置进行修复处理的“原位修复”。二者相比,“原位修复”成本较低、可修复深度更大、对土壤的破坏小,适用于更大面积土地的修复,更适合于农村。 目前,农村土壤修复的“主力军”是一些植物。中科院地理所环境修复中心自2005年起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县建立了以蜈蚣草为主的植物——物化固定联合修复技术示范工程,修复当地被污染以至于无法耕种的农田。 运用工程手段对浅层土壤进行修复,结合暴露途径阻隔、改变土地用途等方法,也可以在成本较低的情况下降低土地的环境风险水平。 然而,在土壤、大气、水体三种环境介质中,修复土壤的费用最高,而且效果最慢、最差,一旦被污染,修复将是一个无休无尽的工程。 完善政策之急 专家指出,控制镉污染,保障消费者安全食用大米的根本办法,是查清污染源,有针对性地治理环境。无疑,切断污染源是当下最重要的事情。 然而,由于土壤污染底数不清,导致污染原因、种类、范围和程度成为盲点,防治措施便缺乏相应的针对性。 因而专家们呼吁,应该建立国家级长期运行的预警和预测系统,对农田污染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及时监控。 当然,技术层面上的落后,没有有效的监测体系,就无法及时发现耕地质量变化的最新情况,不能制定准确的修复方案。 目前,我国耕地质量测试指标和方法陈旧,对地力的评价通常采用土壤有机质含量,但实际测定的却是有机物质全量,而不是活性有机质,这样的测试结果,根本无法准确反映耕地地力和土壤演变。 更为深层的问题是,我国耕地质量保护法规不完善,作为耕地使用主体的农民缺乏保护耕地质量的主动性。对土壤污染,国家层面也缺乏法规和技术标准,地方标准更是空白。因而,立法刻不容缓。 从整个食物的安全链角度看,在源头加强检测是重中之重。工业污染造成的损失不能由农民承担,而应该由工业排放企业承担。找到责任主体,问题解决起来就比较容易。 解决土壤污染问题,还要制定和严格执行一系列环保法规。据介绍,目前土壤环境保护立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土壤环境保护法》(草案)已经初步形成。 专家建议,《土壤环境保护法》应该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同时明确界定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让环保、农业、国土等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还应与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挂钩,让法律得到真正的贯彻和执行。 何谓镉大米? 镉大米一般指镉含量超标的大米,镉通常通过废水排入环境中,再通过灌溉进入农作物。早在几年前,南京农业大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的潘根兴教授就发现了种植水稻的土壤中重金属超标的状况,其中稻米对于镉污染的吸附作用明显强于玉米、大豆等其他的作物品种,是典型的“受害作物”。 WHO(世界卫生组织)对镉的安全标准,就是基于对肾脏的毒性建立的,上限是每周每公斤体重7微克。 人长期食用含镉的食物会引起痛痛病(即骨癌病)。病症表现为腰、手、脚等关节疼痛。病症持续几年后,患者全身各部位会发生神经痛、骨痛现象,行动困难,甚至呼吸都会带来难以忍受的痛苦。到了患病后期,患者骨骼软化、萎缩,四肢弯曲,脊柱变形,骨质松脆,就连咳嗽都能引起骨折。患者不能进食,疼痛无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