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至10日,省财政厅专题调研组深入麻城、大悟、京山、远安、松滋、赤壁等县市,对土地治理项目开展实地调研,看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明显,但一些问题也令人揪心。
实施现状
提高了耕地质量,增加了农业效益。此次调研的六县市,有平原、有丘陵也有山区,仅2013年财政投入土地治理项目存量资金就达到8643万元,平均每个县市1440.5万元,实际建设高标准农田6.75万亩。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规划预期效益,每亩新增100公斤粮食计算,每年要新增粮食产能675万公斤以上。
改善了生产条件,促进了现代农业。疏浚取直河道、修建排灌泵站、硬化排灌渠道、整修机耕道路,改善了群众生产条件,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
创造了就业岗位,增加了农民收入。按每人每年工作220天计算,六县市的土地治理项目全年可吸纳558个农民工就地就业。排灌站、堰塘、林业措施、科技措施形成的资产,通过拍卖和有偿使用,确权到户,还可以增加农民和村集体经济收入。
方便了群众生活,改善了人居环境。各项目区普遍与环境整治、道路整修相结合,农发资金修筑路基,交通资金硬化路面,环保资金清杂除污等等,收到事半功倍效果。
规范了项目管理,提高了资金效益。创新了管理模式,贴近了基层实际。在规范项目库建设、投资预算评审、招投标程序、项目法人、社会监督公示、工程监理、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程序、群众参与监督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存在问题
土地治理愿望迫切,难以满足群众所期所盼。我省自1989年进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以来,已有93个县(市区场)先后纳入国家开发县,平原地带和道路沿线大都建成高标准农田。但平原县市一些边缘交界地带、丘陵和山区一些流域仍是几十年如一日,土沟土渠严重淤塞,排灌设施严重不畅。
资金投入标准偏低,难以满足现代农业需要。目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每万亩投资标准已增加到1300万元,但在南方地区仍显不足。特别是山区项目成本高,如果在1个或2个流域相对连片建成1万亩的项目区,标准投入资金也仅仅能把防洪排水和灌溉渠系以及大田道路贯通,如果标准高了还不够。
人工费用脱离实际,投资控制难以“对号入座”。目前农发土地治理项目仍沿用的是2002年水利工程人工费标准,必须按照这个标准列工程预算,才能通过专家评审。12年后的今天,人力成本等大幅上升,仍参照执行不合实际。
项目评审不切实际,一些措施难以因地制宜。有村民代表说,农民最需要解决的是水源和农机下田问题,宁愿少一些田间U型渠,也要解决蓄水通路问题,当家塘是庄稼人的“命根子”。因此,项目区各项治理措施,应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
计划调整程序繁琐,先批后建难以付诸实施。计划调整程序繁琐,既不利于项目间的有效衔接,也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而且不可能在一个需要调整的单项工程实施过程中停下来,等上级审批后再接着施工。投资审减和招投标结余资金,在土建工程完成之前,很难确定用在哪项措施上,许多规定与基层实际不符。此外,还存在管护机制、农民筹资投劳等方面的问题。
相关建议
一是要发挥优势。农业综合开发特点在“综合”,优势也在“综合”,水田林路与科技措施综合治理,资金管理严格,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高效,当年建设当年见效,不影响农业生产,深受广大群众好评。二是要主动作为。把土地治理项目做成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示范工程。三是要注重衔接。进一步提高亩平投入标准,提高人工费用标准,与国土整治、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投入水平相衔接,增加项目设计深度,建成一片、持久受益一片。
根据国家下达我省农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到2020年要完成1735万亩,占我省建设总计划的48.6%,任务十分艰巨。建议继续加大财政投入,规范项目库建设,主动参与统筹整合,突出项目治理重点,简化计划调整程序,简化立项审批程序,按照工程进度拨款,盘活农发存量资金,建立先建后补、运行管护、绩效评价、监督制约等机制。
(作者系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作者:作者系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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