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公布:
全省共有耕地8115万余亩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本报讯 (记者吕 霞)6月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通报了甘肃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截至2009年12月31日,甘肃有耕地541.02万公顷,其中,基本农田面积381.67万公顷。调查同时显示,我省耕地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耕地总体质量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状况仍没有改变。
据通报,甘肃省自2007年7月1日起,与全国同步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并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二次调查数据。二次调查首次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首次采用政府统一组织、地方实地调查、国家掌控质量的组织模式,首次采用国家下发覆盖全省的遥感影像底图,实现了图、数、实地一致。
经调查,我省有耕地541.02万公顷(8115.35万亩),其中,全省基本农田面积381.67万公顷(5725万亩);园地26.24万公顷(393.55万亩);林地610.59万公顷(9158.86万亩);草地1421.47万公顷(21322.06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9.78万公顷(1046.76万亩);交通运输用地23.64万公顷(354.65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4.92万公顷(1123.85万亩);其他土地1491.22万公顷(22368.26万亩)。
全省耕地按区位划分为,陇中黄土高原区耕地308.01万公顷(4620.29万亩),占56.93%;陇南山区耕地87.67万公顷(1314.99万亩),占16.21%;甘南高原区耕地19.43万公顷(291.48万亩),占3.59%;河西区耕地125.91万公顷(1888.59万亩),占23.27%。按坡度划分为:2度以下耕地141.94万公顷(2129.05万亩),占26.23%;2-6度耕地47.39万公顷(710.80万亩),占8.76%;6-15度耕地138.95万公顷(2084.29万亩),占25.68%;15-25度耕地171.52万公顷(2572.80万亩),占31.71%;25度以上的耕地(含陡坡耕地和梯田)41.22万公顷(618.34万亩),占7.62%,主要分布在陇南山区。
此外,全省耕地中,有灌溉设施的耕地135.59万公顷(2033.94万亩),比重为25.06%,无灌溉设施的耕地405.43万公顷(6081.42万亩),比重为74.94%。分地区看,河西区有灌溉设施耕地比重大,陇南山区和甘南高原区的无灌溉设施耕地比重大。
二次调查显示,综合考虑现有耕地数量、质量和人口增长、发展用地需求等因素,我省耕地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耕地总体质量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状况仍没有改变。同时,建设用地增加虽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但土地利用粗放、效率不高,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仍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仍很严峻。
作者:吕 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