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鹰潭市土地储备资金的管理,有效控制土地储备成本,防范土地储备资金风险,提高土地储备资金的使用效益。近日,鹰潭市政府出台了《鹰潭市本级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办法》,对市本级土地储备资金管理进行规范。《办法》规定,土地储备资金主要来源于土地出让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以储备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贷款及上述资金产生的利息等,主要用于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收回土地以及对其进行前期开发整理等支付的费用。《办法》规定,土地储备资金实行预决算管理,每年第三季度编制下一年度收支预算,报市政府审批,按规定编制储备资金收支决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办法》规定,土地储备项目资金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拨付,经市政府研究批示进行资金拨付,按照征地、拆迁工作进度实行分期分批拨付。《办法》规定,土地储备工作人员截留和挪用储备资金,不依法依规办理,对责任人实行过错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