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在国有林地种农作物是违法行为,但为了增加收入,舒兰农民邱某某仍一意孤行,最终被森警发现,因其非法使用林地面积约有4公顷,面积较大,构成刑事案件。目前邱某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吉林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
据舒兰市开原森林公安派出所平安警务室民警介绍,5月12日,警务室民警接到水曲柳林场工作人员报案称,舒兰市开原镇大安村五社农民邱某某,在已承包的造林地内,种起了庄稼。
经查,2015年元旦前后,犯罪嫌疑人邱某某与水曲柳林场职工齐某某签订了《造林地承包转让合同书》,明确规定,只允许种植药材类植物,不允许种植农作物。今年5月6日以来,邱某某在太安村一社南山、西山两块地内,利用割草机和火烧的方式,清除蒿草后,又利用扎眼机等设备,分别在造林地块内种植了黄豆和玉米。
邱某某等人耕种农作物时,就被林场护林员发现,工作人员制止未果后,便向林场领导报告。林政人员赶到现场,向邱某某等人讲明政策、法规,并劝其停耕,也未能奏效。其间,林场工作人员多次与邱某某交涉,还下达了《停耕还林通知书》,均未能阻止邱某某的违法行为,工作人员无奈,因此报案。
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聘请林业技术工程师,对其林粮间作的造林地,进行现场勘查,经实地测量,邱某某非法占用林地种植黄豆面积超过3公顷,种植玉米面积约为0.8公顷,合计面积约4公顷。因火烧、割草机、喷洒农药等耕种措施,致使造林地原有植被,遭到严重毁坏。
经吉林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审批,办案民警对邱某某执行刑事拘留。在邱某某入看守所前体检时被发现,其患有重大疾病,不宜收监,因此公安机关改变强制措施,对其依法取保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