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上午,桦甸市人民法院对以潘某某为首的6名重大盗伐林木犯罪团伙进行公开宣判。这个以盈利为目的盗伐林木达65.6228立方米的重大盗伐林木团伙,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去年7月至8月间,该团伙在红石林区、临江林区、桦甸市九星林场、苏密沟林场等多个国有林区大肆进行盗伐林木。他们作案前先开着面包车采点,选择林区道路两旁较粗的树木作案,时间多选择凌晨1点左右。
5月25日上午,桦甸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潘某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陈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六万元;被告人汤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被告人周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沈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徐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