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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任擅自出租集体土地50年 村民打2年官司终胜诉
www.tudizy.com 来源:南方都市报 时间:2015-06-18 01:58:23

  “以前村里遇到问题总想着上访维权,但现在通过打官司拿回了土地,我们认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更有效。”大亚湾澳头大涌村村民代表李某标如是说。

  11年前,大涌村委会原村主任李某生签合同将561亩土地租给大亚湾富上佳公司,租期为50年。2013年村委换届后,村民们认为该合同未经集体讨论,应属无效。于是,村民将大涌村委会、大亚湾富上佳公司告上法庭。打了两年多官司,本月初村民终于拿到判决书,法院判决该合同无效,村民胜诉。

  土地被租50年,村民称不知情

  大涌村村委会是一个没有村小组的独立村委会,全村400多人。大涌村位于大亚湾澳头衙前湾海域旁,村尾是美丽的衙前湾,而村后是几座可以俯瞰澳头的大山。本案涉及的土地就是位于山上的牛湖坳山地。自2010年以来,有开发商在大涌村对面建起了大型房地产项目,同时随着大亚湾经济的整体飞跃,澳头土地价值飞升,于是大涌村的土地价值也水涨船高。

  大涌村村民代表李某标说,2004年3月10日,大涌村委会与大亚湾富上佳公司(下称“富上佳公司”)签订合同,将村集体所有的561亩土地承包给富上佳公司开发经营,承包期限为50年,即自2004年1月1日起至2054年12月31日。根据合同,土地租金前四年为每年1.4万余元,后每隔9年递增,总租金为90余万元。

  虽然富上佳公司当时租赁土地的目的是开发建设相关的生态农业、体育设施、旅游、休闲娱乐项目,不过,11年来561亩土地从未开发,该公司也未对土地进行管理。

  “我们村民根本不知道有这份土地承包合同,甚至部分村干部也不知情,因为当时村委会签订合同时没有召开村民大会讨论,也未经过村民代表大会2/3以上代表同意。直到2013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后,新任村书记、主任上任后才发现这份2004年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李某标说,17名村民代表皆认为村委会原书记兼主任李某生与富上佳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2013年6月,大涌村17名村民代表将大涌村委、富上佳公司告上法庭,大亚湾法院随后对此立案调查。

  不过,村委会原书记兼主任李某生在回应村民质疑时表示,他签订合约是为了开发利用村里的土地,不是为了私利。

  村民胜诉,承租公司称将上诉

  对于村民的质疑和诉求,富上佳公司辩称,原告是17名村民代表,无法证明其是合法的村民代表,而且村民代表不是涉案合同当事人,故村民代表不能成为本案的诉讼主体。另外,村委会是法律规定的发包方,双方通过公开协商方式签订合同并履行,且取得林权证,因此该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而且,富上佳公司一直在按照合约规定支付租金。

  大亚湾法院审理查明,富上佳公司确实与大涌村委会签订了合同,并支付了土地租金,但一直未对所承租的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南都记者现场走访发现,涉事土地至今未开发,富上佳公司也未对土地进行管理。

  法院强调,大涌村委会与富上佳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未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而17名村民代表是该村村民,原告主体合适。因此,该院认为,被告大涌村委会与富上佳公司签订的合同未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村民代表同意,未报澳头街道办事处批准,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故依法应认定合同无效。另外,合同签订11年来,原、被告双方如果认为对自己造成了相关损失,也可以通过打官司来解决,但不属此案范畴。

  该案2013年在大亚湾法院立案,2013年11月18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大涌村民代表胜诉。2014年9月1日,惠州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2014年12月31日,大亚湾法院重审此案。今年5月29日,大亚湾法院重审后判决与一审判决基本一致,大涌村民代表胜诉。据悉,富上佳公司因不服判决将提起上诉。

  [法官分析]

  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村委会主任无权自行决定

  “我们只想拿回土地,不想再追究其他人的责任。当然,也有村民认为村委会原书记、主任涉嫌以权谋私,但我们讨论后决定不再追究。”本月初拿到判决书后,村民代表李某标说,以前村里遇到问题总想着通过上访、闹事来维权,但效果并不好,现在通过该案判决,村民们认为只有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才是正确的方式,“哪怕法院判我们输了,我们也认”。

  负责该案的法官表示,该案的核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即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不同于一般的企业法人和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土地承包经营等,必须经过村民会议决定方可办理,村委会主任和村民小组长无权自行决定。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村委会主任和村民小组长擅自代表村委会、村民小组对外签订的相关合同,因为违反上述法律强制性规定,其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陈海燕

  作者:陈海燕

关键词: 土地违法,耕地,土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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