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胡文洁通讯员尹奇平洪溪)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小产权”房办国土证,造成国家、集体损失百万元,侵吞近30万元办证费。近日,原攸县国土资源局新市中心所工作人员谭某,因犯滥用职权罪、贪污罪被攸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据悉,该领域内渎职犯罪以往多判缓刑等,警示意义不大,该案是我市首例“小产权房”领域内因职务犯罪被判处实刑的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谭某曾是攸县国土资源局新市中心所驻网岭镇人民政府的联络员,在具体负责经办网岭镇村(居)民建房历史遗留问题过程中,采取隐瞒、夹带等欺骗手段,违法帮助不符合办证条件的23户24宗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违规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给国家、集体造成了经济损失达100余万元。同时,谭某在收取办证费用的过程中,采取隐瞒实际交费标准、多收办证费用等多种手段,侵吞办证费29万余元。 庭审时,谭某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滥用职权罪名有异议。他认为,网岭政府在具体实施办理建房历史遗留问题时,并没有召开相关会议,也没有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及标准,实际操作中,随意性大,审查流于形式。他还指出,办证过程中,需要多道程序、多人参与、五个部门盖章,而谭某只是联络员,并非决定者。 对此,法官认为,本案发生,虽然与有关部门工作分工不明确及有些工作人员未严格审核把关有一定关系,责任相对分散也是事实,但谭某不正确履行职责,故意违法办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对谭某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法院最终作出了上述判决。 短评:制度漏洞不是犯罪挡箭牌 相较于动用审批、人事、财政等权力,进行贪污腐败犯罪的“大腐败”,谭某这样钻制度空子,违规为“小产权房”办理国土证牟利,算是“小腐败”。 “小腐败”也是反腐过程中要坚决打掉的“苍蝇”,这一类人往往职权不大,但因身处基层一线,直接经手或负责“联络”各方办理一些项目审批立项、专项物款管理、补贴发放等,往往钻制度的空子,找规定的漏洞,拼命寻找有缝的蛋去叮,比如发现补贴发放时上头相关部门审批不严格,就伪造假资料,发挥自己有交材料的优势,骗取补贴;发现上头规定过于空泛后,不是及时提醒纠错,而是打起“擦边球”肥私。 没有十全十美的制度设计。一项工作刚开展时,可能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也就是制度的漏洞,一些人专钻这些漏洞进行贪污腐败,招来牢狱之灾时,还以制度有漏洞为名为自己“辩白”,无疑是打错了算盘!因为,法治社会里,违法必究,犯罪就要受到处罚。说句大白话就是:法律规定偷东西是犯罪,你就不能以别人家东西没放好、门锁坏了为名进去“探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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