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必有责,权力与责任同时存在、相互统一。只有管住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真正实现“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
2016年,桐柏县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省厅、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统一布署,认真开展了权利责任清单编制和审核工作。
理清工作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要求,对照单位发展规划、部门目标责任、以及担付的专项业务,对局机关各部门工作职责进行认真梳理,将责任细化到科室和具体人。
对权利运行实施全程监管,明确履职界限,杜绝推诿扯皮,对重大事项实行集体会审制度,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对权力过于集中部门实行重点监控。加强廉政风险点监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阳光高效机关建设。
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理念,认真梳理各部门所开展的各种服务事项,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打造“法治国土”“清风国土”,树立国土部门“为民务实清廉”崭新形象。(生俊东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