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宣传“节”地。在交通要道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牌,在人口集中的中心村比较显目的墙上书写基本农田保护宣传标语。同时,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开展乡村干部培训班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基本国策,提高基层干部群众保护耕地的意识。 二是严格审批“控”地。坚持用途管制制度,凡新增建设用地,耕保规划提前介入,积极参与,实地察看、选址、论证,严格实行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积极引导建设用地单位和农村村民建房使用荒山、荒地和空闲地,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中心村或城镇集中。 三是开发整理“增”地。坚持占用与开发相结合,保护与复垦双管齐下的原则,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成高标准、高规格的示范性项目。 四是占补平衡“稳”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行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的项目挂钩;加强补充耕地情况考核,确保建设占用耕地真正做到“占一补一、占水补水”;强化耕地的占补平衡管理,坚持占用耕地“先补后占”。 五是动态监测“管”地。着力构建乡、村、组全方位耕地保护动态监管体系,充分应用现代遥感等高新技术,及时监测耕地变更状况,尤其是城市周围的耕地利用情况,为耕地保护决策和执法检查提供科学依据。 六是严格执法“护”地。把保护耕地作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中队,制定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和方案,严格实行基本农田一级巡查制度,将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桂阳县国土资源局 邓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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