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供求信息 | 新闻资讯 | 土地挂牌 | 矿权挂牌 | 土地问答 | 土地贴贴 | 视频新闻 | 图片新闻
当前位置:土地资源网 > 法制时空
“一元罚单” 十年拉锯
www.tudizy.com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时间:2017-01-13 02:22:10

  日前,广东省阳江市委、市政府对东城镇一处违法用地案件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同时,阳江市委、市政府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提交案件调查处理报告,并获审核同意。

  今年7月11日,有媒体报道“广东省阳江市违法占地案每平方米只罚1元”,即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7月18日,国土资源部执法局根据部领导批示精神,会同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赴阳江市进行实地调查。7月29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按照部领导批示精神及部调查组意见,向阳江市政府发出《关于做好媒体反映问题调查处理工作的函》,要求依法依规对事对人落实处理整改,并妥善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此后,经各方调查认定,案件中涉及违法征地批地、落实共同责任不到位、案件定性不准以及农地破坏鉴定主体不符等问题。至此,受人瞩目的阳江违法占地“一元罚单”事件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事件起因:违法批地征地埋下隐患

  在广东省阳江市东城镇金村,洪万来用石头和铁皮栅围起来的违法占地现场已经杂草丛生,七八条土狗懒散地打着哈欠,似睡非睡。用活动板房架和铁皮建起的厂房已经锈迹斑斑、摇摇欲坠,诺大厂房的一角隔成了3间住房,虽破旧但却收拾的干净利落。

  “早就盼着政府来了断了。”洪万来的女儿抱着孩子,向记者诉苦道,身强力壮的父亲经过10年的拆腾,己患上了绝症,现在的模样让他们心痛不已。

  为何好好的一桩生意会变成这样?这还要从10年前说起。

  2006年底,个体户洪万来通过时任原阳江市阳东县东城镇党委委员、人大常委会副主席谭灿荣(已于2012年4月病故)认识了该县县长莫某某,经他介绍,洪万来向东城镇委、镇政府提出在东城镇工业区投资建厂的意向,时任东城镇委书记骆某某以及谭灿荣同意洪万来在东城镇西坑第一工业区建厂。

  2007年1月5日,骆某某主持召开镇党委班子会议,会议决定征用东城镇金村村委会西坑、芒凹山(土名)一带的土地,由镇委委员梁某某负责开发;1月28日,金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同意征收西坑村10.075万平方米土地,由洪万来建厂;同年3月8日,骆某某主持召开镇党委班子会议,时任镇长陈某某作政府日常工作安排:西坑土地开发模式是自征地,按照5元每平方米的工作经费进行,其他与会班子成员一致同意。

  在谭、莫两人的协调下,2007年2月5日,洪万来与时任东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经理何某某签订了《代征土地协议书》,委托开发公司征用金村村委会西坑、芒凹山(土名)一带的土地,面积约10.075万平方米。

  双方约定,开发公司做好征地工作;洪万来负责支付征地补偿费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等费用,支付方式是先预支给开发公司,再由开发公司代为支付给被征地群众;洪万来负责支付征地工作费,按5元每平方米和2元每平方米支付给开发公司和金村村委会,首期预付工作费40万元(含金村村委会工作费10万元),余下工作费在完成征地时3天内付清。

  签订《代征土地协议书》后,东城镇政府成立征地工作组,于2007年3月开始进行征地丈量工作。工作组在金村村委会干部的配合下,与各农户现场实地丈量,清点地上附着物后,双方签名确认。

  在此期间,洪万来与开发公司签订了《代征土地协议书》,同年4月2日,洪万来、简世坤签订了《开发工业区协议》,并约定简世坤投入资金500万元,其中的205万元是简世坤以借款方式借给洪万来共同开发该用地,用地手续完善后一人一半。因洪万来未能按时偿还欠简世坤的205万元借款,双方发生矛盾纠纷,不再投入资金征地。后洪万来又在该地块推土非法违章建设,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互相去法院起诉对方。

  2007年2月4日~2009年4月28日,洪万来分别8次共支付755万余元征地费用给开发公司。至2009年2月24日止,共征出土地约为7.275万平方米,后因洪万来资金不到位而停止征收,未征出部分约为2.8万平方米(按征地红线图推算)。

  经国土资源部联合调查组核实,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东城镇政府征收金村村委会集体土地行为,已构成违法批地征地行为。

  行政执法:屡次拆违无果

  经调查,洪万来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已支付农民土地补偿费的7.275万平方米土地的范围内进行平整,2007年5月第一次推土,推土面积为3658平方米;同年12月第二次推土,推土面积4032平方米;2009年7月第三次推土,推土面积18847.8平方米。

  据阳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关石介绍,当时东城镇国土所在日常巡查执法过程中,已向洪万来分别发出了3份《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东城镇国土所分管巡查工作的副所长姜某某以口头方式向阳东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杨某某口头汇报此事。2008年10月9日,阳东县国土资源局对洪万来两次推土建设进行立案调查。同年10月16日,该局核定洪万来非法占用土地面积为3658平方米和4032平方米的行为,分别处以罚款3658元和4032元,并要求洪万来对非法占用的土地进行复垦。

  2010年3月8日,原阳东县国土资源局对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西坑推土建设问题进行立案调查;3月12日,对洪万来的第二次填土建设面积为18847.8平方米的行为,处以罚款18847元,并要求其对非法占用的土地进行复垦,恢复土地现状。洪万来均履行了原阳东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三次行政处罚,并于2008年12月3日和2010年4月13日缴纳罚款,同时进行了相应的复绿工作。

  据了解,2010年4月~5月期间,洪万来未经批准,在该地搭建平房、围墙等违章建筑。对于洪万来的违法行为,当时县建设局城监大队、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曾多次制止,但洪万来拒不停止违法建设。2010年6月,县建设局和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联合执法,强行拆除了该违章建筑。

  到了2011年~2012年期间,洪万来又以发展农业生产为由,再次在该地块动工抢建简易养殖棚和临时农用房用于养殖兔子,总面积共1968平方米。对此,县建设局按照《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了调查取证,并举行了听证。随后于2013年10月12日对其发出《限期拆除简易设施通知书》,同时,为了进一步核实该用地情况,向阳东县国土资源局发出《关于核准洪万来用地有关情况的函》,阳东县国土资源局复函阳东县住建局告知该地块未按有关程序实施征地。

  记者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核实洪万来用地情况,阳东县住建局于2013年12月13日召开了调查取证听证会,但在听证期间,洪万来提出异议,认为阳东县住建局没有执法主体,不属于住建部门管辖范围,理由是2013年12月,因行政体制改革,阳东县住建局将原城监大队人、财、物及执法职能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阳东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林达文介绍,2014年3月26日,该局认定洪万来在未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东城镇金村村委会芒凹山、西坑(土名)一带面积为37995.9平方米土地是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4年5月12日,阳东县公安局依法对洪万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后来因犯罪嫌疑人洪万来患有严重疾病(癌症病发期),县公安局于2014年5月16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洪万来取保候审,并于2015年5月12日将该案移交县检察院。2015年11月5日,阳东检察院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洪万来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2014年11月3日,阳东县政府组织县国土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城镇政府等单位190人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东城镇金村村委会西坑芒凹山地段洪万来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相关设施进行拆除。

  记者多方调查了解到,在执法过程中,洪万来情绪激动,手持煤气瓶进行抗法,被现场执法人员及时控制,所幸并未造成影响。该次行动共拆除围墙约200米,彩瓦搭建简易的门卫室30平方米以及大门口前的简易水泥路100平方米,但并未能完全拆除该地所有违章建筑。

  林达文说,2015年2月15日,阳东区国土资源局(2015年1月阳东撤县改区)再次对洪万来非法占用土地违法建房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取证,案件经送阳江市国土资源局审理后,阳江市国土资源局作出了《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洪万来手中。但洪万来不服,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提出了行政复议。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副局长王超锋告诉记者,2015年9月19日,该厅到阳江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了听证会,对洪万来一案进行复议,省国土资源厅认为在洪万来涉嫌刑事一案尚未处理完毕之前,不宜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决定撤销阳江市国土资源局对洪万来作出的《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

  那为何洪万来在违法土地上的“合法生意”会越做越大?

  记者了解到,2012年3月5日,洪万来向阳东县工商局申请办理的《阳东洪氏养殖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在所提交的申请资料中,存在虚假土地证复印件。但阳东县工商局相关的工作人员没有发现该问题,并于当日将营业执照核准发出。

  2013年8月,洪万来到阳东供电局东城北惯中心供电所为其在东城镇金村村委会西坑的平房办理工业用电报装业务,在洪万来没有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东城北惯中心供电所受理、阳东供电局营业部审核通过了洪万来用电报装手续,为洪万来在该地安装了供电线路。

  2014年3月31日,阳东县农林局受阳东县国土局委托,对阳东县东城镇金村村委会西坑、芒凹山(土名)一带的土地被损毁情况进行鉴定。鉴定工作由阳东县农林局总农艺师王某某等3人到现场察看,因为该地用石头砌成围墙和铁皮栅栏等围起来,而且里面养狗,所以没有进入里面现场踏勘,也没有经过现场测量和取样化验,只是远距离目测。

  之后,经3人讨论,根据阳东县国土局提供的数据认定损毁农田的面积,先后两次以阳东县农林局的名义制作《关于土地被填土挖毁程度的鉴定意见》回复阳东县国土资源局。

  存在问题:违法定性不准,未正确履职

  经国土资源部联合调查组了解,该案存在违法征地批地问题。违法用地的起因主要是时任东城镇党委委员、人大常委会副主席谭某某介绍洪万来到阳东投资建厂,在县长莫某某的授意下,东城镇政府在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仍通过东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洪万来签订《代征土地协议书》,组织征地工作组在西坑一带进行征地。

  阳江市政府指出,时任东城镇委书记的骆某某、镇长陈某某是失职行为,负主要领导责任;时任分管国土城建、开发公司的东城镇党委委员、人大常委会副主席谭某某负重要领导责任;时任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的梁某某,时任东城镇开发公司经理的何某某、征地工作组组长陈某某及东城镇金村村委会主任项某某负直接责任。

  国土资源部联合调查组发现,阳东县国土资源局在处理东城镇西坑一带土地违法问题时,忽视了该地块违法征地问题,存在案件定性不准的问题,仅仅以洪万来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定性而对洪万来作出处罚决定,要求对占用的土地进行复垦,恢复土地现状并处以每平方米1元的罚金。但没有对违法征地问题进行处理,是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时任阳东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股股长的吴某负直接责任,时任阳东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队队长的陈某负主要领导责任。同时,在对洪万来破坏的农用地情况进行鉴定时,存在着对农地破坏鉴定主体不符问题。

  涉案整改:完善征地,依法化解矛盾

  国土资源部联合调查组发现,洪万来涉案土地分别于2012年和2013年取得了省政府批准的征地批文。取得批文后,阳东县政府分别于2012年6月和2013年4月发布了“征地二公告”开展征地工作,在实施征地工作过程中,因洪万来对该地的批文申请行政复议,在复议期间阳东区暂停了征地工作。

  关石告诉记者,今年7月底,为彻底解决该违法用地问题,阳东区成立了工作组,对涉案土地进行依法处理。

  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工作。尊重历史,依法处理好涉案土地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存在遗留的问题,并按照现行征地补偿方案的要求完善征地手续。

  二是依法拆除地上建筑物。对涉案土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依法做好清点、丈量、登记,以及做好公证,涉及违章建筑物,按照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依法拆除。

  三是依法推进土地出让工作。在完成征地工作后,对土地进行清表、平整,形成建设用地条件,并根据阳东区城乡规划要求,按照土地出让的法定程序,依法实行“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该涉案土地使用权,价高者得。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师表示,广东厅将以阳江市阳东区案件为鉴,认真抓好类似问题的排查整改,深刻剖析该案问题所在,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加强对全省类似土地违法行为的排查处置工作,制定周密的整改工作方案,落实切实可行整改措施,纠正过去不规范管理行为,做到依法解决土地存在历史遗留问题。

  李师指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依法征地行为机制,杜绝今后出现类似违法征地批地行为,做到征地工作依法规范有序推进,严格执行征地“两公告一登记”程序,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不得组织实施征地工作,做到先批后征、依法征地,否则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李师强调,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精神,建立以政府为土地管理的主要责任主体,各相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土地管理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作为,确保今后土地共同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王超锋表示,广东厅今后将加大对相关执法队伍的培训力度,采取措施规范好管理执法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做到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严格执法。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案件进行重拳打击,做到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有效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用地作出行政处罚,必须按《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处罚标准严格执行。

  同时,还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土地政策法规,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宣传严厉打击“两违”行为的典型事例,增强威慑力,从而营造依法管地、依法征地、依法用地的良好社会氛围。

  王超锋透露,目前,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已责令阳江市成立化解矛盾工作组,主动上门调解洪万来与简世坤之间的纠纷,从法与理相结合调处双方矛盾,将双方历史矛盾问题说清楚,将诉求讲明白,明之以法,切实化解双方宿怨,防止矛盾激化,引导双方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请选择您看过这篇文章后的心情:
感动 赞赏 拍砖 愤怒 搞笑 鄙视 高兴 路过
 
 新闻推荐
·中国土地资源网投稿相关约定
·惠农政策如废纸——友谊农场农工负担为何越来越重
·土地托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
·中国土地资源网会员权限公告
·福建晋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调查
·对“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 如何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的思考
·中国土地资源网钻石会员充值
·西乡县国土资源局 中秋国庆两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 生产集中执法行动
·土地审批“放权”不“放松”
·山西娄烦县假招商真挖煤 发生塌方派人封锁现场(图)
 赞助商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友情连接 | 投搞启示
本站联系QQ=>编辑:有事点这里,QQ号码:794503414 业务1:有事点这里,QQ号码:511860292 业务2:有事点这里,QQ号码:282351014 网站合作:有事点这里,QQ号码:64991741
Copyright © 2008-2024 Tudiz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土地资源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901074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