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是相对的,不公平是绝对的。公平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不公平是矛盾的次要方面。不公平趋向公平是矛盾发展的轨道。传统社会主义生产不足是资源分配不公造成的,资本主义消费不足是财富分配不公造成的。社会主义经济市场化没有及时解决好财富分配不公的问题,对于经济周期亦不能幸免。生产与消费的矛盾要趋于平衡,就要探讨新的理论在经济分配的机体上注射一济免疫针,它的名字是劳动者股份化即人力资本股份化。 一、劳动者股份化概念及内容 劳动者股份化是劳动者以劳动者成本额与其它生产要素一样以资本的形式投资于企业。劳动者在不同企业间流动,工资是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的报酬,劳动者股利是劳动者资本的利润。在二胎化许可的条件下劳动者的平均工资大致是维持一个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的费用,按一个劳动力约需二十年培养计算劳动者股份的基数,劳动者股份的基数是劳动者入职当年的平均年工资额*20,因为向前后各推十年即20年的平均工资额与劳动者入职当年工资基本相当,所以入职当年工资基本上就是前后十年工资的平均数,劳动者股份的基数应是入职当年工资的20倍。(如年工资30000*20=600000)劳动者股份的基数有上下限,股份的上下限与平均工资挂钩。劳动股不能像资本股那样流动,但与劳动者入职投资企业时拥有,劳动者在退休前转走时,劳动者股份为其总股份除以应工作年限(如40年)乘以实际工作年限,劳动者离世时其股份消失,退休时因其劳动能力已物化于企业不消劳动者股份,死亡时取消。 二、化解分配不公之良药劳动者股份化为身股的理论根据 1.在股份制企业确立劳动者股份是国民收入公平分配的基本条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并存于企业,随着劳动进行劳动力不断消耗转移补充直至丧失,劳动者工资只是其生产和再生产的成本,劳动者没有得到作为人力资本投资于企业的利润。虽然人力资本在不同企业流动,物质资本也在不同企业流动,但物质资本在以成本、折旧、收入等方式得到补充时并得到全部利润。同样做为资本,且一切价值是由劳动者创造,劳动者所得不同是显失公平的,为此确立劳动者股份就成为国民收入初次公平分配的基本条件。劳资双方本来有共同的利益,由于不能合理分配,不能一致,甚至对立,不是消费不足就是生产不足,成为经济危机的根源。 2.劳动者股份化是劳动者在经济中能以主人公的地位充分发挥作用的前题,劳动者股份化实现了职工全员以主人的身份参与到企业发挥作用,比单纯的工会好。 3.劳动者股份化是企业分配管理规范化的纽带。劳动者股份化使职工的权益量化,明确了劳资双方的权利份额,实现劳资双方以股分权,以股取利。 三、劳动者股份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企业经营体制经过一系列改革到股份制利税分流,有三大矛盾:一是一统有点死,一放有点乱;二是企业的积累生产利益,劳动者的消费利益得不到平衡;三是企业、职工对集体国家利益不够关心,看重眼前个人利益。劳动者股份化使劳动者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联系在一起,不但经营者置于全体股东的监督之下,而且劳动者有了监督和责任之心,再强的管理都应在人的自律的前提下。 四、劳动者、土地公有所有权股份化后企业的资本结构 劳动者股份化形成人力资本股即劳动股,土地股份化(见《浅析土地股份化及分配关系》)形成了土地所有权公有股、使用权股、其他投资形成物力资本股。 五、劳动股与资本股的关系 因为劳动创造了人,所以劳动者就是人化的劳动,正在进行的劳动是凝结在劳动者身上的劳动转化为商品并创造价值的过程,可叫做活化劳动,物质资本就是活化劳动凝结在商品上的物化劳动。劳动者、劳动,资本只是劳动的不同形态。企业生产过程实质是劳动不同形态的转换过程,转换中不论物质资本进出企业,只是形态变化,资本不变,资本家始终持股,劳动者进出也只是劳动者人员的变化,给企业的劳动不变,劳动者也应持股。劳动者本身没有支付性,但其通过劳动物化于企业并创造价值则具有支付性。劳动股与资本股本质上都是劳动价值的利益的体现,但不一定全等。(文/山西万荣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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