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宜城市在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的同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扎实开展耕地保护工作,以建设促保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是完成城市周边基本永久农田划定。在划定过程中,宜城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将城市周边耕作条件好、灌溉设施齐全、交通条件优越的优质耕地全部划入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划定后城市周边基本农田达到14.1481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71.38%。二是积极落实占补平衡项目。2016年初宜城市申报了一批6000亩的县级投资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6月份经襄阳市国土局验收并通过湖北省国土厅核查,占补指标已投入使用。三是稳妥推进土地整治项目。2016年申报、实施和验收整理项目15个,面积31.13万亩,投资额5.04亿元。宜城国土局落实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打造“三维”立体用地模式,开源与节流并重、治标与治本并举,走出了一条“具有宜城特色的节约集约发展”之路。同时,该局对闲置低效用地始终保持“零容忍”,2016年清理处置低效闲置土地6宗、面积450亩,其中收回土地使用权3宗,面积195亩,解除出让合同2宗,面积135亩,法院拍卖1宗、面积120亩。2016年,宜城市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襄阳市仅宜城1家获此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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