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和县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全国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这是继我县2011年获得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后取得的一项更高荣誉。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是一项系统、全面、要求更高、更规范的工程,其内容涵盖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演练、有效果、有宣传、有评估、有避让。 泰和县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09处,其中重要隐患点5处,涉及16个乡镇威胁群众154户702人,为了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泰和县政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实施了县、乡、村三级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责任体系。2016年县财政给全县66名监测员按每人每年1200元发放补助7.92万元。为每个地灾隐患点统一制作地质灾害警示牌,印刷地质灾害工作制度和防治知识宣传手册2000多本。争取市财政资金124.9万元治理沙村镇绵溪村正大山体滑坡和碧溪镇牛牧村小车组边坡隐患,目前均通过验收;严把山区村民切坡建房关,对山区乡镇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的村民建房需聘请地质专家进行现场踏勘,出具建房许可意见方可动工;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多媒体和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进行宣传,发放宣传单、宣传册15000多份,宣传人数超过12000多人次;积极实施移民搬迁,2011年来全县三区(库区、深山区、地质灾害区)移民搬迁164户714人。今年我县将继续加大对地质灾害投入,巩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成果,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泰和县国土资源局陈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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