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优先安排现代服务业用地计划指标,鼓励改造或利用闲置低效地发展服务业,推动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提升服务业综合实力。 《意见》提出,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用地节约集约的服务业项目,由所在县(市、区)优先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列为省重点项目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实行省级统筹保障。 另外,《意见》明确,工业企业利用原有存量房产和土地兴办生产性服务业的,可暂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工业企业对厂房进行加层改造或开发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用于生产性服务业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为工业生产配套服务的物流园区和物流配送中心等物流仓储项目用地,视同工业用地。鼓励通过对城镇低效用地的改造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对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内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享受开发区工业企业相关优惠政策。 同时,《意见》还指出,继续加大养老、健康等生活性服务业用地改革落实力度,可将闲置的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养老、健康、家庭服务用地,对养老服务非营利性项目用地可实行划拨,营利性项目用地优先安排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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