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记者从县国土资源局了解到,海盐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日前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近年来,海盐县通过加强“管控性”保护,实施“激励性”保护,推进“建设性”保护,立足“三位一体”打好耕地“保卫战”。 当天,验收组就海盐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五项任务以及上海督察局下发的疑似有建构筑物图斑的整改情况等方面进行核查。同时,在全面审核相关基础资料、图表册、举证材料、数据库成果等资料的基础上,对相关图斑、保护牌、界桩进行实地抽查核实。经核查,专家组一致认为海盐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符合海盐实际情况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技术规范和要求,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自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开展以来,海盐县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统筹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衔接,注重部门配合和公众参与,努力打好耕地“保卫战”。 记者了解到,根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要求,海盐县此次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2.1万亩,其中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19.44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库0.29万亩。划定后的永久基本农田质量等级高且集中连片,永久基本农田质量等级为6.58,坡度6度以下耕地所占比例为99.85%,(水田所占比例为85.22%);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质量等级为6.55,全部为6度以下耕地(水田所占比例为85.73%)。 在加强“管控性”保护方面,海盐县制定出台了《海盐县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划定工作方案》,并重点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等2.7527万亩优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将现状建设用地等3.1664万亩低质量耕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高等别基本农田比重保持在43%以上,比原划定的41%提高2%,为实现绿色农业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同时,海盐县从2014年起即探索并建立起了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通过实施“激励性”保护,建立补偿机制,已连续三年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政策,共计发放基本农田保护补偿资金5341.73万元,实现保有基本农田的所有村(社区)均得到相应补偿。“在补偿方面,我县还采取差别化补偿政策,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粮食功能区的补偿标准从50元/亩增加至100元/亩,基本农田补偿资金的60%作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基金,设立专账、专款专用,40%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等方式决定具体使用方式,确保耕地保护成效。”县国土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 耕地保护更要着眼未来,通过推进“建设性”保护,采取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途径,海盐县进一步提升耕地保护水平。作为全国50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之一,全县已投入1.2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20.7万亩,今年第一批7个项目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7791亩。已有21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通过省市级验收,面积5572亩。 据悉,海盐县今年将继续实施“611耕地保护工程”,全县年内将力争完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复垦1668亩,垦造耕地18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13800亩,实施表土剥离650亩,进一步夯实耕地保护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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