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记者李富生)近年来,海东市土地管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始终坚持严格规范管理、节约集约利用原则,在保持全市耕地面积稳中有增的前提下,有效保障了建设和发展的用地需求。 目前,全市耕地面积为334万亩,基本农田面积为253万亩,确保了国家和省上下达的全市耕地313万亩、基本农田251万亩保护面积目标。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73.8万亩,根据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我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为66.9万亩,处在可控范围之内。随着海东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全市征地数量也不断增加。2012年以来,全市征收各类土地近17万亩,共获得批准建设用地报件230件,批准面积为10.5万亩。目前,各县(区)共储备各类土地2.5万余亩。其中,城市规划区内市本级储备土地4405.36万亩,其中平安区1027.7亩,乐都区3377.6万亩;海东工业园区代征城市用地9931亩。 2012年以来,全市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674宗,面积4.6万亩。市城市规划区处置国有建设用地50宗,面积4292亩。城市规划区中尚未利用的城市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及其他可用于开发建设的土地约3.3万亩。在土地利用工作中,海东不断探索实践形成具有海东特色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合理有序开发的新机制,取得了初步成效。2016年,平安区荣获全国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区)称号,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00亩;今年国务院通报表扬海东市在土地节约集约和闲置土地较少方面成效显著,并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50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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