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供求信息 | 新闻资讯 | 土地挂牌 | 矿权挂牌 | 土地问答 | 土地贴贴 | 视频新闻 | 图片新闻
当前位置:土地资源网 > 每日动态
海陵国土: 以案说法宣讲土地确权法规
www.tudizy.com 来源:新华日报 时间:2017-06-20 01:04:19

  近日,泰州市海陵区某小区因道路建设需要,部分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被征收。征拆部门将1000多万元补偿款支付给小区开发商某房地产公司,引起小区业主不满,遂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和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法院认定修建道路补偿款应归该商品住宅小区业主共有,补偿款如何分配由商品住宅小区业主组织业主大会协商确定。因开发商在商品住宅小区有部分自持物业也享有分配补偿款的权利,最终本案在法院主持下,业主、开发商、征拆部门等各方通过协商庭外和解的方式解决。

  针对本案小区部分土地使用权归属问题,国土海陵分局深剖问题根源,强调小区所有建筑物已经完成首次登记的,力争收回开发商持有的土地证并注销;若仍在建设过程中的,可在其土地证上记载权利变化的情况,以便其他部门通过不动产证书记载事项准确判断权利归属情况。对于历史原因形成的证书权利记载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按其形成时间先后为脉络进行梳理,在全面核查房屋、土地等各项不动产权登记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各方权益,避免出现不动产权利人权益受损的情况。

  “要在纠正基层政府依法用地意识淡薄、执法不严等错误发展理念问题上下功夫,要结合实地核查的典型案例宣传政策法规,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违规问题。”国土海陵分局负责人表示,全区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定程序依法用地管地,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高路姚晓祥


请选择您看过这篇文章后的心情:
感动 赞赏 拍砖 愤怒 搞笑 鄙视 高兴 路过
 
 新闻推荐
·中国土地资源网投稿相关约定
·惠农政策如废纸——友谊农场农工负担为何越来越重
·土地托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
·中国土地资源网会员权限公告
·福建晋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调查
·对“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 如何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的思考
·中国土地资源网钻石会员充值
·西乡县国土资源局 中秋国庆两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 生产集中执法行动
·土地审批“放权”不“放松”
·山西娄烦县假招商真挖煤 发生塌方派人封锁现场(图)
 赞助商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友情连接 | 投搞启示
本站联系QQ=>编辑:有事点这里,QQ号码:794503414 业务1:有事点这里,QQ号码:511860292 业务2:有事点这里,QQ号码:282351014 网站合作:有事点这里,QQ号码:64991741
Copyright © 2008-2024 Tudiz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土地资源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901074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