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7月16日讯(海南农垦报记者张佳琪)近期,中央财政印发《财政部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的通知》,拨付补助经费4.36亿元,支持开展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有关工作。据统计,今年全国包括海南农垦等在内共计28家垦区纳入补助范围。 据悉,2015年底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国有农场共同负担”。今年开始,农垦系统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首次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 为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一是明确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农垦系统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相关费用补助经费从中央财政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中切块安排,主要包括农垦国有土地权籍调查、勘测定界、登记申请、争议调处、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支出;二是规定了资金安排期限分2017年、2018年两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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