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的工作建议。梳理近五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房地产的表述,不难看出,进行中的住房供给结构改革,是落实“房住不炒”定位,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的一把“钥匙”。 “要更大规模加快棚户区改造,决不能一边高楼林立,一边棚户连片。”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如是说。这五年,对保障房建设的重视是一以贯之的。棚户区改造尤其受到重视,五年来的两会上都会明确当年开工套数。2018年又启动了新的棚改三年计划,今年计划新开工580万套。 过去五年,有6000多万人告别棚户区,1900多万人入住公租房(廉租房)。双轨制住房供应体系中,保障这块短板得到了非常大的改善。 对于另一条轨道上的商品住房,差别化的房地产调控在实施中日臻完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已经成为各方面的共识。对楼市投机需求的打击和对真实居住需求的支持,也是一以贯之的。对于“去库存”,2016年和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在化解房地产库存的提法前,都加上了“因城施策”的定语,今年又强调“继续实行差别化调控”。 楼市过热的一线城市,需要严格执行限购、限贷乃至限售政策,同时部分三、四线城市也需要持续运用落户、补贴等优惠政策,引导进城人员、毕业生等刚需购房定居。这一政策导向,既符合现阶段商品房市场在不同区域、不同体量城市间显著分化的现状,也符合新型城镇化战略中“支持中小城市和特色小镇发展”“发挥城市群辐射带动作用”的要求。 在调节贷款利率、交易环节税费和“限”字开头的行政手段之外,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正在加速构建。其中至关重要的改革是在双轨制基础上,住房供应体系进一步向“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演化。在近三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了有关住房制度的工作建议。 这一在供给端源头直接发力的改革,成为了“房住不炒”最有力的落点。例如:今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热议的,政府和企业合作开发长期持有的住房租赁项目,其中有些在建项目在供地之时就设定了自持物业比例或者设置了竞自持面积的环节。而去年第四季度以来,新增建设用地吃紧的一线城市,也不惜大量投放自持地块或共有产权房地块,等两年左右开发期一到,必将对整个商品住宅市场的供需变化产生质的影响。 这次住房供给结构变革的深刻之处,还在于它同时作用在保障和市场两条轨道上。 例如:以北京为代表的新版共有产权房,与早年上海、海南等地的实践不同,完全脱离了经济适用房的旧框架。而其完全封闭运行的模式,也与前些年的限价房有所不同,在制度设计上让房屋兼顾保障性和商品性,既满足自住需求,又最大限度上避免了炒作投机。 再如: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中,政府相关机构或者官方租房平台提供的公租房房源,按照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配租给符合条件的家庭;而其将整个项目趸租过来时,是按市场价格付租金给集体经济组织。这样的运作模式既尊重了市场,又体现了保障。 另一项被寄予厚望的长效机制,就是房地产税了。它在2014年两会被提及后,时隔数年,今年再度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可以预测,房地产税无论何时推出,都将在一定程度上对房地产供给结构产生进一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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