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积极推行工业用地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时首付比例50%,采取半年内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方法,从制度上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2017年累计供应工业用地15宗,面积74.6023公顷。 二是着力支持新业态发展。鼓励新能源项目使用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光伏发电项目占用灌木林除外),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按原地类认定。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进行建设的旅游项目,出让底价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 三是落实规费优惠政策。对于利用存量土地开展技术改造、提高容积率的工业用地,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由县人民政府出台工业企业 “零收费”政策,对在县经济开发区及各镇工业园范围内投资新建的工业项目实行“零收费”。 四是改进服务降低行政成本。深化国土资源“放管服”改革,按“能减则减、能并则并、能放则放”原则,进一步清理和优化行政审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服务流程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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