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河南省修武县印发并实施《修武县2018年城乡建设用地拆旧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逐步在全县范围内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工作,保障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的用地需求。据悉,修武县今年计划完成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面积600亩。 《方案》指出,将依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图,通过“已零拆整用”“城镇辐射带动”等方式积极拆旧复垦,将乡镇政府复垦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的20%用于本乡镇发展,80%由县政府统筹使用。 《方案》要求,拆旧复垦工作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按照“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权属不变、确权在先的要求,做到地类和面积准确,界址和权属清楚。对于整治出的土地,优先满足农民集中居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村发展用地,严禁占用耕地新建房屋。 《方案》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先行筹集拆旧资金,采取奖励、招标、承包、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等方式推动项目实施,并负责项目立项、申报、规划编制等工作。拆旧复垦工作完成、经自验合格后,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等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并申请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复验以及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报备入库。 《方案》明确,将拆旧复垦工作纳入县政府2018年目标管理体系,每超额完成拆旧复垦任务1亩,目标考核加1分,高不封顶,完不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对超额完成拆旧复垦任务的部分将顺延到下一年任务中。对完成农村居民点拆旧复垦的乡镇,每亩奖励16万元(要求平原乡镇必须集中连片10亩以上,山区乡镇必须集中连片5亩以上);对完成独立工矿(与大面积耕地相连且面积5亩以上)和砖瓦窑厂复垦的乡镇,每亩奖励6万元;目标考核每少完成1亩罚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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