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阜阳市出台了《扎实推进绿色发展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0年,基本构建起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构成的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阜阳特色”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方案》指出,优化国土开发格局,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编制完成阜阳市主体功能区规划,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加强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保规划等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间的衔接,积极推进“多规合一”;统一编制全市空间规划,逐步形成全市“一个规划、一张蓝图”;科学确定城镇开发强度,加强城乡规划“三区四线”(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绿线、蓝线、紫线、黄线)和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划定城市增长边界,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科学编制村庄规划,优化村庄空间布局,合理控制村庄聚集规模,提高美丽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方案》要求,严格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建立完善低效用地盘活利用激励机制。严格耕地保护责任制目标考核,实施领导干部任期耕地保护责任离任审计。同步实施采矿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加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强化生态保护修复,构建景色秀美的自然生态体系;保护和培育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湿地与河湖生态系统。同时,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稳妥推进水流、森林、荒地、滩涂等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 《方案》强调,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制,健全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方案》明确了阜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到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国土开发新格局基本确立,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在全社会得到推行,“一区一带一中心”生态文明建设“阜阳模式”成为全省典型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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