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已关闭矿山生态治理修复工作,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按照国家和省国土资源部门“矿山复绿”行动方案的要求,2020年前,保康县重点在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生活区即“三区”以及“三区”周边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即“两线”范围内采砂石矿山进行梳理。目前对已关闭搬迁废弃的采砂石场,由采矿权人按要求采取工程、生物等措施进行地质环境安全隐患清除、植被生态修复、土地复垦等综合治理,计划治理面积20公顷。督促矿山企业开展矿山复绿工作和履行矿山复绿义务,对拒不履行的,依法对矿业权人进行处理。通过治理,使矿山地质环境达到稳定、耕地得到恢复、植被得到修复、景观得到美化,至2020年力争全县矿山复绿率达100%,每个矿山复绿率达80%,全面实现全县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