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厅制定的《河南省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实施方案》,按照市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认真的开展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的调研工作。 一、唐河县位置和基本情况 唐河县位于河南省西南,南阳盆地东部,隶属于河南省南阳市。县境西与新野县、南阳市区接壤,北与社旗县毗邻,东与泌阳县、桐柏县交界,南与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枣阳市相连。地处北纬32°21′-32°55′,东经112°28′-112°16′,东西长74.3公里,南北宽63公里,总土地面积2512.4平方公里。耕地占总面积65%。辖12镇7乡、3个街道和1个产业集聚区、525个行政村(社区),148万人口。 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情况 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2011〕77号)的有关要求,根据《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2014年2月至2016年6月间,在南阳市国土资源局的指导下,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的直接关心下,在3个街道办事处、12个镇、7个乡及各村的密切配合下,通过唐河县国土资源局和技术协作单位的通力合作,唐河县已完成了全县所有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唐河县地籍测绘工作已全部完成,实际完成地籍测量23622.11公顷,开展地籍调查303719宗23622.11公顷,确权登记286315宗21762.28公顷,(其中有14个行政村因移民安置、新农村建设等原因不参与此次调查工作,暂时不进行权属调查),其中宅基地宗地285352宗,集体建设用地941宗,权属争议宗地22宗,全县共确权发证276945宗。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完成率均达到100% 为保证唐河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质量,按照《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南阳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市级核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唐河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从招标程序、机构组织、工作实施、经费落实、外业调查、数据建库及资料汇总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自查。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 1.农村一户多宅情况较多。虽然对农村宅基地出台有具体文件,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多、基层政府对农民建房审批和管理不规范,普遍出现了农民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建房和未经管理部门批准任意建房,建了新房也不愿意交出闲置下来的老宅基地,出现一户二宅、一户多宅现象。 2.违法占地建房情况。很多农村村民建房占地没有合法的用地手续,大部分都是违法占地,并交有违法占地罚款,没法为其办理合法的用地手续。 四、意见及建议 1.经费保障。为保障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按照上级的规定和要求,将此项工作的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此项工作稳步扎实推进。 2.加大宣传力度。针对农民群众文化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对村委会主要干部进行轮训,使村级干部系统掌握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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