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11月16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土地利用管理处二级调研员段秀铭在发布会上表示,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山东省委省政府服务民营企业的重要举措。 一是提高产业用地方式的灵活性,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强化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平等对待用地主体,依法依规保障民营经济主体平等使用土地。鼓励各地根据工业项目产业类型、生产经营周期等因素,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在使用年期内可依法转租、转让或抵押;对各地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作项目,合理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提高企业用地方式的灵活性,减少企业一次性投入,有效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可以让企业轻装上阵。对使用期限届满且符合续期条件的用地项目可依法续期,有效稳定企业投资信心。 二是支持企业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鼓励企业建设高标准厂房,并可以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为基本单元进行分割登记和转让;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上对工矿厂房、仓储用房进行重建、改建、扩建和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差额,鼓励企业提高用地效率,降低使用费用。 三是积极做好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服务和监督管理。优化审批流程,通过行政许可事项远程申报审批系统应用,提高服务水平。落实民营企业依法用地和政府部门共同责任机制,加强资源利用的全流程监督管理,做好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置,加大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力度,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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