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自然资源厅副调研员周军粮等一行六人对泰和县拟实施区位调整的历年遗留批而未用土地进行实地踏勘核查。核查组一行逐地块现场察看了拟调出、调入地块现状,并拍照留存。核查结果一致认定,泰和县拟申请区位调整的调出、调入地块现场均无动工建设痕迹,地表附着物仍保持原貌,拟调出、调入的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占用耕地总面积和占用水田面积等各项面积指标实现了平衡,符合建设用地区位调整要求。
此次区位调整,涉及泰和县2010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等11个建设用地批次,调整面积456亩。是县自然资源局在国家紧缩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的背景下,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坚持资源节约优先战略、促进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保障县域经济发展用地需求的有力举措。区位调整的指标用地解决吉泰大道、县级公墓山、乌鸡特色小镇、快阁公园安置区等县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吉安市泰和县自然资源局:王小新张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