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宅基地大量入市。尽管在法律上没有赋予宅基地出租、转让和交易权利,但事实上,农民宅基地进入市场已呈普遍化趋势。具体表现为,在广大沿海地区,农民将宅基地盖成多层住宅,用于出租,满足快速工业化下大量外地农民工的居住问题;在大中小城市)镇)的城乡结合部地区,政府在征用农民耕地后,将宅基地留下来,农民利用宅基地盖房出租,解决了快速城镇化进程中进城流动人口的居住问题;在广大农区,一些举家进城的农户在城镇有稳定的工作和居所后,将宅基地私下出让或租赁给需要宅基地盖房的农户。宅基地在不同类型地区大量入市的现状,不仅解决了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原著民的财产收入增长问题,也解决了进城人口的居住问题,也降低了城镇化的成本,但是,这种自发入市与现行法律直接冲突。 第二,宅基地的无偿取得和一户一宅难以实施。无偿取得宅基地,被认为是政府给农民的福利,体现了制度自信。但是,在沿海地区和广大城乡结合部地区,随着城镇化进程中土地级差收益的大幅提高,城镇建设用地也越来越紧张,无偿分配宅基地与土地资本化背道而驰,这些地区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后,就不再无偿分配宅基地了。二是一户一宅在城市化地区也很难管理。随着宅基地在这些地区的价值显化,农民充分利用现有宅基地,纷纷加盖房屋,有的突破了原来分配的宅基地面积,有的突破了各省市规定的宅基地上盖的住房面积。三是在传统农区,宅基地无偿分配不利用保护耕地。在传统农区仍然实行宅基地无偿分配,但是,近些年农民出外打工收入提高,他们纷纷回村盖更大的房,原有宅基地不够,就占用承包地,导致耕地在农区、尤其是平原农区的大量流失。 第三,宅基地的无序扩张不利于城市健康发展。由于宅基地使用现状与法律严重冲突,政府对宅基地使用的管理基本处于缺位状态,规划和用途管制无法实施。在政府管制缺位下,农民宅基地的扩张和盖房更是处于无序,甚至有蔓延之势。造成城中村的私搭乱建、毫无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部组、治理无组织,治安问题严重,与城市形成完全的两张皮,加大城市管理成本和未来更新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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