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类是通过私下交易购入的宅基地,以前都是农村的人挤破了脑袋的想到城市里发展,为了让孩子得到更好的教育机会,许多农村的家长会想尽办法把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但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和政府对农村的大力支持,农村地区的优惠政策越来越多,但是想要享有这些福利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拥有农村户口。 2、第二类是违反一户一宅的原则的宅基地,由于现在的农民数量很多,但是宅基地和土地面积十分有限,所以就导致资源分配非常的不合理。有许多农村的老人户下有多处宅基地,但是因为上了年纪,这些宅基地和土地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这样一来就造成了资源浪费,为了更好的分配资源,国家严格规定一户人家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那些有多余资源的都要被收回(符合条件是能得到认可的)。 3、第三种是私自改变使用性质的宅基地,宅基地最大的用途就是给村民们盖房子居住,而且现在已经严格的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不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所以不能够私自变更它的用途和使用性质,也不能够在未经申请的情况下自己改造,这些都是违法的行为,像很多农村利用宅基地盖厂房或者建造私人别墅的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一经发现就会强制被收回。 4、第四种是五保户死后没人继承的宅基地。相信大家对农村的五保户应该都有一个基本的了解,这类人群就是农村的弱势群体,一般都是一些孤寡老人,本着人性化的原则,村集体会给这些人更多的照顾,最直接的照顾方式就是给他们一个宅基地,等这些老人作古之后,这些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