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涉及的法律法规是相当繁杂的,不仅仅是法律法规,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那么土地征用一般需要什么流程?征地审批需要多久?针对这些强拆行为的具体问题,京师律所征地拆迁团队杨明明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为您解读土地征用流程及征地审批时效的相关问题。 一、土地征用一般需要经过哪些流程 1、拟定征用土地方案 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其中征用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的土地,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利用计划和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情况拟定,城市建设用地区外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按建设项目实施征地的,杨明明律师在此处表示由县、市政府土地有关部门根据相关的申请拟定。征用土地方案包括征用的目的及用途,征用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劳动力安置途径以及原土地的所有权及使用权人情况等。 2、审查报批 征用土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相应法规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相关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用农用地,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属国务院的,杨明明律师此处表示需要国务院批准征用土地,省级人民政府同时进行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土地。转用批准权属于省级政府,而征用土地的审批权属于国务院的,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后报国务院批准征用土地。 3、征用土地方案公告 征用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杨明明律师在此处表示由县级以上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相关证书到当地政府土地相关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二、公司企业征地的条件是什么 不管什么样的公司,都无权征用农村的耕地。公司要使用土地的,应该向政府(国土资源局)申请,由政府部门供给土地;如果需要土地征收,那是县(市)政府的权力,政府征收土地后再提供给公司使用。 三、征地公告相关内容 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在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征用土地方案和补偿、安置方案应当以书面形式公告。杨明明律师在此认为,明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为两年,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征收土地的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应履行征地批后“两公告一登记”程序,被征地农民集体和农民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政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再予公告。 四、一般征地审批是多久 征地审批需要多久法律并没有详细的规定,因此具体的时间问题要看程序的具体操作。任何单位、个人进行建设需要土地的,必须要依法申请使用。但是杨明明律师同时表示,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按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范围内,具体建设用地可以由市、县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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