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评估我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确保红线权威、科学、可执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19〕61号)要求及省、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会议工作部署,我县于今年8月下旬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工作,本次评估优化充分征询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委、县文广新旅局、县交通运输局及有关乡镇等有关部门意见,按照先做减法、后做加法、总量平衡的工作思路,在已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基础上,合理扣除不适宜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不利于管控的或对生态保护红线造成明显影响的区域,将自然保护地、生态极重要极敏感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调整后,我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58363.07公顷,235个地块,相比之前增加9.46公顷,减少63个地块,确保了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维护了全县的生态安全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