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开高速又有新消息! 火炬开发区段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出炉! 征地补偿综合单价为31.81万元/亩。 近日,中山火炬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布《中开高速项目(火炬开发区段)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因中开高速项目(火炬开发区段)建设(以下简称“中开高速”),需要对纳入项目拟征收范围的土地房屋、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实施征收补偿。 根据公告文件显示,项目征收对象是被纳入本次拟征收范围的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房屋、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权人为征收补偿对象(简称“被征收人”)。征收范围:中开高速拟征收范围详见项目用地红线图(见附件)(但小编在文件公告中未找到附件)。 值得注意的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奖励及补助,项目征收补偿方式统一采取货币补偿。 (一)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 1.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综合单价为31.81万元/亩。其中征地补偿16.81万元/亩(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征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15万元/亩。在区管委会《征收通知》送达至被征收人起30个自然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付土地的,按上述农用地土地补偿总额给予10%的奖励,即征地综合补偿价共35万元/亩,超过区管委会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协议的不享受该项奖励。 2.农村集体青苗及地上附着物(除房屋)补偿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公益性项目用地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结合有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实施补偿。该项目不设任何奖励。 3.被征收人(承租户或私人业主)在区管委会《征收通知》送达至被征收人起30个自然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付土地的,如移交的土地上,有青苗或地上附着物的,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总额给予10%的奖励,超过规定时间的,则不享受奖励。 4.租金补偿按照《实施意见》并结合有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实施补偿。 (二)住宅性质土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1.补偿标准 (1)土地按有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实施补偿。(2)房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按照《实施意见》并结合有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实施补偿。(3)装修费按照有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实施补偿。(4)搬迁费:每户给予一次性5000元搬迁补偿。另外一次性给予每户生活补贴5000元(含水、电、电视、电信、煤气等费用)。(5)物业租金损失补偿:根据物业的被征收具体情况,参照《实施意见》并结合有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实施补偿,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2个月的补偿。(6)经营收益损失补偿:参照《实施意见》并结合有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实施补偿。本项补偿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手续并正常营运的经营者(注:以实际使用者为准)。 2.奖励 在区管委会《征收通知》送达至被征收人起30个自然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付土地的,按协议征收土地、青苗及构筑物、建筑物补偿总额给予10%的奖励。 3.补助 在区管委会《征收通知》送达至被征收人起30个自然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付土地或房屋的: (1)有证部分:按土地补偿总额和协议房产补偿总额给予15%的补助。(2)无证部分:经确认的历史住宅建筑的土地按土地补偿总额给予12%的补助。根据用地所在片区控规的容积率计算被征收土地允许的建筑面积和按《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规定,私人自建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600平方米计算为基础,以业主实际建筑面积为依据分类计算。对不超过规划容积率允许建设的面积或不超过600平方米面积,按房产补偿总额给予12%的补助。超出规划容积率允许建设的面积及其他临时构筑物不享受补助。(备注:同一宗土地或房屋同时存在有证部分和无证部分的,若有证房产面积大于规划容积率允许建设面积的,按上述第(1)点执行;反之,面积差额部分参照上述第(2)点执行) (三)非住宅性质土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1.补偿标准 (1)土地按有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实施补偿。(2)建筑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按照《实施意见》并结合有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实施补偿。(3)装修费:按照有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实施补偿。(4)物业租金损失补偿:参照《实施意见》并结合有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实施补偿,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2个月的补偿。(5)经营收益损失补偿:对具有合法经营手续的地上附着物涉及的资产停产停业、工人遣散和设备搬迁等费用,参照《实施意见》并结合有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实施补偿。 2.奖励办法 在区管委会《征收通知》送达至被征收人起30个自然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付土地的,按协议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总额给予10%的奖励,其它补偿项目不享受奖励。 (四)山坟迁移补偿 1.骨塔和一般土坟按照《实施意见》进行迁坟补偿,另在区管委会规定的时间内支持自行搬迁的坟主给予搬迁补偿额的20%的奖励。2.砌砖或水泥坟以及豪华坟均采用评估价格进行补偿,该项不设任何奖励。六、其他事项(一)如上述标准、奖励或补助低于《实施意见》的,以及征地拆迁过程中上述未提及的补偿项目,均参照《实施意见》并以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作为补偿依据。(二)为避免影响施工工程进度,征收双方如未能协商达成协议的,则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执行,也可通过司法途径或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或解决有关争议。(三)本《方案》由我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组织协商补偿,由火炬区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本《方案》仅适用于中开高速项目的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征收补偿工作完成后自动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