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全国广大农村都时兴“土地流转”这个新名词,那么何谓土地流转呢?简单来说就是农民把自己土地的经营权有赏转让与其他人经营。 这种土地流转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大体来讲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代耕代种 这种形式主要是土地经营权所有人暂时无暇顾及自家土地的经营而迫于无奈请近亲者及邻里朋友代其经营。一般都是无赏的,主要是防止土地任其撂荒以后复耕困难。 转包 即把自家经营的土地出租给其他人经营,土地经营权所有人从中获得相应的租费。适合小面积中短期分散的经营模式。 有赏转让 这是一种中长期流转模式。大多数是把土地承包期内的所有权益有赏转让出去。转让费一般采用一次性给付较稳妥,也有分期给付的。适合大中型成片的土地招商引资操作模式。 入股合作 这是一种新型经营模式,即农户把自己经营的土地以入股的形式并入农业合作社。风险共担,红利共享,目前还处在摸索阶段,大面积推广时机还不够成熟。 入股获利 与入股合作所不同的是不共同担风险,有利则共享,无利作罢。合作社经营不善以至亏本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必须是合作社员,各项收支则须共同监管,做到心中有数。 无赏赠予 即把原属于自己经营的土地无赏赠予其他人。这种经营模式一般体现在自家近亲属之间;也有像农村中的孤寡老人(五保户),谁给予我照顾我就把土地给予谁,就那么一点土地,别人也未必会把它放在眼里。 反租倒包 这是村集体与政府部门联手的一种租赁模式。即通过他们招商引资把农民手中大片土地外包出租给外来承包商,他们从中获取部分中介费,一般都是把农民手中承包期内的土地经营权的买断行为。这种流转模式不失为一种三方得利的利好模式,但切忌假租代征损害农民利益。 以上任何一种流转模式都必须建立在自愿、合理、有赏的基础上,不以损害农民利益为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