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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谁有权买卖? 答案来了, 只有他们才能“卖”土地!
www.tudizy.com 来源:今日头条 时间:2020-03-23 11:30:04

  土地是农业生产最为重要的资源,虽然现阶段种地不赚钱,大量的农村居民也选择了外出打工,不过农民朋友对于土地的价值还是非常了解的,很多人都不愿意放弃农村的土地,所以国家正在通过土地“三权分置”等改革,推动土地流转、土地入股等工作的开展,提高农村土地的使用效率。然而现阶段许多农村地区都存在土地被买卖的行为,那么谁有权力买卖农村土地呢?村委会有权利吗?农民有权利吗?

  首先我们就得说说农村土地买卖的形式了,目前农村地区常见的土地买卖形式有三种,第一种是违法买卖土地,即将农村耕地、荒地、山地等出售给他人,此类情况与土地征收相类似,但不符合土地征收的相关规定,是由于村委会、个人以及相关部门私下将土地卖出其他组织和个人,这一类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在《土地管理法》中国家就明确退订,任何人和单位都不能够买卖、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对土地进行非法转让,由此可见,无论是村委会还是农民都没有权利买卖土地!

  第二种则是农村土地经营权的买卖,在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后,国家对农村土地权益进行了区分,在保障土地集体所有权制度的基础上,赋予了农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从而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开展,这里说的“卖”地,也就是农村居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即在保障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保留农民土地承包经权的同时,将土地的经营权交予到其他种植户手中,农民则能够此项流转获得相应的土地流转费用,从而提高农村闲置土地使用效率,推动农民规模化、规范化种植生产!

  第三中则是农村土地有偿退出,随着现阶段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开展和大量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国家正在为了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权益和提高他们手中土地的使用效率,出台了土地有偿退出机制,即进城落户的农村居民可以选择将手中的土地有偿交回到农村集体组织,获得相应的补贴!

  那么谁有权力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有偿退出呢?

  随着农村土地改革工作的开展,国家明确提出要保障农村居民的土地权益,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坚持“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农村村委会和相关部门不得强迫农村居民进行土地流转;在土地有偿退出方面,国家也明确要保障进城落户农村居民的土地权益,是否退出农村土地要以农民自愿为原则,不得以退出农村土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村委会和相关部门也无权收回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

  由此可见,无论是农村土地流转还是农村土地有偿退出,其决定权都在农民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强迫农民开展土地流转或土地有偿退出!同时在土地流转过中,农村居民一定要注意与流转对象签订正规合同,并经过农村集体组织同意,避免出现流转土地变成违法买卖土地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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