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指的是死者生前的财产因其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因此,房屋的继承是指被对房屋拥有合法所有权的人死亡后,其房产归继承人(无论是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的行为。 那么城市户口的人能继承宅基地或宅基地上的房子吗?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规定也很清楚,要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批准。 所以城市户口的人依法不能拥有宅基地使用权。 但宅基地上的房子却是个例外。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也说的很清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 所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城市户口的人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因为宅基地权利的实质是村民基于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在村集体土地上修建住宅的权利,其实说到底,宅基地使用权一种国家级福利性质的权利,所以你懂的,除非继承人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在村里同意后取得(继承)宅基地的以外,宅基地使用权这种国家级福利性质的权利一般是不能继承的。 应当注意的是,城市户口的人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但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时,不得在宅基地上再进行翻建、改建、扩建。 当然,按照《继承法》,如果继承的房子遇到拆迁,是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的,不过如果是对宅基使用权的补偿(置换),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并不能被继承,所以这种补偿城市户口的人是拿不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