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读者朋友大家好,这里是"戏说三农"。每日分享三农趣事,了解更多农业资讯,不妨点击上方的关注订阅呀!感谢您一如既往的支持!今天,我们要和大家谈论的话题是:宅基地确权启动,4类或被集体收回再重新分配!没宅基地的有戏了! 在2020年的1号文件当中,国家明确提出,年底之前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的相关工作,这是继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之后产权制度改革的又一大举措。众所周知,宅基地是农村家庭的一大"命脉",其一举一动直接关系到农民的住房是否有保障甚至幸福指数。 然而,由于历史因素所致,下述这4种类型的宅基地在确权之后可能会被集体收回,最终使用权归集体所有。那么,究竟是哪些宅基地呢?不卖关子,一起来看详细的介绍。 ①闲置超2年及以上的宅基地 由于一些原因,许多农户家中的宅基地长期闲置在那里,既没有建房也有任何要动工的迹象。从某种程度来说,闲置宅基地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有消息称,凡是闲置超2年及以上的宅基地,集体是有权收回其使用权的。如若农户长期不使用,村里可以认定为其不需要宅基地。所以,在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完成之后,这种类型的宅基地或将被集体收回然后重新分配。 ②坍塌危房长期占用的宅基地 在农村,有些房屋由于年久失修成了名副其实的危房,其占用的宅基地事实上也一直处于无用的状态。所以,从某种角度而言,与闲置类似,这种坍塌且长期失修的危房所占用的宅基地也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出于利用率方面的考虑,集体也有权在使用权确权之后对这类宅基地进行收回然后重新分配。 ③违规使用或者滥用的宅基地 宅基地的唯一用途是满足农民建房的实际需求,尽管各地对于宅基地的使用面积标准规定不一,但如若农户违规使用或者私自滥用宅基地从事其他的一些违建或者违规活动,其实也是不允许的。甚至,集体是有权利收回被违规或者滥用的宅基地的。而且,最重要的是,在确权的过程中,这种类型的宅基地很可能拿不到确权证书。 ④无人继承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 一直以来,农村采取的是"地随房走"的继承原则,即土地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在继承房屋之后,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也就等于继承了宅基地。不过,在一些农村地区,会存在一些无人继承的房屋,这些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从某种程度而言实则也是一种浪费。因此,从这个方面来说,集体也是有权收回并重新分配给那些有需要的人的。 另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土地进行三权分置之后,农民仅仅只有使用权,而宅基地的所有权还是归集体所有。所以,如若农户在使用宅基地的过程中出现了违规或者其他问题,集体还是有权收回并进行重新处置的。对于这一点,大家还是应该多多了解,避免给自己的财产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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