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不符合一户一宅的房屋是指在自己拥有房屋的情况下,又依法继承、受赠了合法房产,还有一种是修建了新房子,老房子未依法拆除,造成的一户多宅现象。 对于不符合一户一宅的房屋是不能进行宅基地确权登记的,那该怎么办? 首先、能居住能使用就好。 农村房屋,不管有没有证件,不管能不能确权,只要房屋不影响居住使用就好。按照目前的政策,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农村自建房,即使不予确权登记也是不能无偿拆出的,以前修建的一户一宅以外的农村自建房,很多房产都是合法的,即使无证修建的房屋不合法,但由于是管理上或者历史遗留问题等多方面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从客观上也是默认合法的。即使要求拆出,必须得给予经济补偿,不要求拆出,可以一直居住使用,持到房屋没有居住使用价值为止。 其次、现在不能确权,不代表将来不可以办产权。 农村房屋按照《土地管理法》一户人家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宅基地肯定是不能确权登记的。但未来不代表农村房屋不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一个是宅基地入市,二个是耕地占用税法的实施,对于农村即不能强制拆除又不能给予确权登记的房屋,可以采取征税的形式给予合法办理房屋产权证。无证房屋不可能无期限的拖下去,迟早都会出台政策解决。 再次、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房屋可以有偿合法转让。 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房屋除了可以长期居住使用外,房屋所有权人不想居住了,是可以将一户一宅外多余房屋有偿转让给本村村民的,只要有村民愿意出钱买,转让一户一宅以外多余的宅基地,政策是允许的,而且是支持和鼓励的。农民可以将不能确权登记的宅基地转让给本村村民实现变现,即保障了自己合法权益,也不违反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规定。 总之,土地确权后,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农村房屋是不会被无偿拆出的,不影响居住使用,也不影响合法有偿转让,只是不能确权,不能新建、扩建、改建。对于即不能强制无偿拆出又不能确权登记的农村房屋,国家迟早会出台政策,以一种最合理的方式解决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