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两会上,有委员提出,农村土地确权不确地,把土地给农村经济组织耕种,进行粮食生产规模经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这个建议是否可行? 黑龙江省是农业生产大省,全省有耕地超2.5亿亩,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这里的农民,机械化生产水平较高,土地规模经营程度有所提高。在我们乡镇,种植大户很多。最多经营土地600多亩,少的也达到百亩左右。具体效益如何哪?实事求是的说,不理想!由于从2006年开始进行粮食改革,粮食价格下调。以2006年为例,这年玉米价格最低达到每斤0.3元。一些种田大户,赔了不少钱。玉米价格到现在,才有点起色。加上近几年,天气原因,玉米、大豆、水稻产量偏低,价格也不理想。种地农民基本上没挣到钱。至于说,确权不确地的建议,现在是不能实施的。为什么?土地法规定,农民依法获得的土地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土地以何种方式经营,由农民说的算。中央有关部门,曾多次发文,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必须征得农民同意,不能以行政手段一刀切。在现阶段,为确认国家粮食安全,要千方百计为农民增加收入做文章,支持农民做好粮食生产,才是当务之急!大家对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