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生活在农村的农民兄弟们,有两个最直接的感受,第一个乡村基础设施越来越完善了,村村亮、村村通,农民的生活越来越便捷!第二个就是企业投资的变多了,大厂、小厂开工建设!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兄弟们也都计划返乡创业!回老家,肯定要改善一下住房条件!在农村建房的也越来越多!今天老道要关注的就是农村建房的话题,总结下来就是4大变化!下面咱们一起来说一说! 【2020年1月1日:修订版《土地管理法》实施!农村建房有变化!】 提到农村建房,咱们必须还要好好说一说《土地管理法》!今年1月1日,最新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涉及到农村建房,又迎来了新变化! 变化1:法律的依据迎来变化! 根据《土地管理法》内容来看,涉及到农村宅基地方面有非常明确的法律法规要求!无论是农民申请宅基地、退出、转让!《土地管理法》是最基本的法律依据!非常重要! 变化2:宅基地审批主体有变化! 在最新颁布实施的《土地管理法》修订版,明确农民申请宅基地建房是由乡镇来审批!这对于咱们农民申请宅基地就省事多了。 变化3:申请宅基地办事窗口有变化! 在《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之后,咱们农民申请宅基地建房,也可以去窗口办理,现在很多地方都有办事大厅!这给咱们农民办事带来了很多便利! 变化4:审批流程层面有新变化! 在申请流程层面,《土地管理法》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宅基地批前、批后的监管,公开公示!宅基地建房必须得到相邻权利人和全村2/3以上村民同意!落实四至放样、基槽验线、建设过程、竣工验收“四到场”管理,形成从申请到验收的完整闭环。 【推进“一户一宅”!2类人需要注意啦!】 提到农村宅基地、农村建房问题!还有一件事,是咱们不能忽略的!就是目前推进的“一户一宅”!农村推进一户一宅,一定是大势所趋!在这里,要提醒农民兄弟们,有两类人需要注意,很有可能不给确权! 第一类人:城镇居民、非宅基地所在村的外来人口,私下交易宅基地的!这种情况是无法确权的!农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哪怕要进行流转、转让,也是要在村集体内部进行流转。 第二类人:擅自在耕地上建房的,或者是用非法手段圈占宅基地的!肯定是不给确权的!无论是《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还是《中国普法》,这些行为都是违法、违规的!还可能面临拆除和罚款等处罚措施! 做一个懂法农民!在农村土地、宅基地方面!农民兄弟需要了解更多的信息,做到不踩红线、不被蒙骗!以上是关于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方面,老道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为您带来的相关内容!今天,咱们就说到这里,感谢您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