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的各项权益迟迟得不到有效保障几乎是每个农村地区都会存在的焦点问题,也是当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过程中的主要矛盾之一。因此,为了彻底保障“外嫁女”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助力推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家将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比如改革与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加大监督与管理力度;提供有效监督与反馈渠道等等。显而易见的是,随着这些举措的有效推动与落实,外嫁女终将迎来3项好福利,农民朋友无一不拍手叫好! ①享有“同等”土地承包权 出嫁女的土地承包权被剥夺在现实生活当中并不罕见,许多女孩子在出嫁之后,其原有承包地会被集体以“嫁人”为由而强制收回。如此一来,土地权益遭受侵害,到了婆家能不能分得承包地还得另说。 鉴于此,新的《土地管理法》里面明确对这个方面做出硬性的规定,集体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收回农民原有承包地,在出嫁女尚未在婆家获得新的承包地之前,原有土地不得强制退包,否则,属于违规侵权,出嫁女可以依法举报。 ②享有“同等”继承份额 出嫁女的合法继承权益在现实生活当中往往也得不到保障,这一点与俗话所讲的“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恰好相符。然而,从法律层面上来讲,出嫁女应当享有“同等”的继承权,无论在婆家还是娘家,都可以继承一部分的“遗产”。当然,如若出现出嫁女不尽孝、不赡养的情况,其继承权益也便受到影响。 ③享有“同等”征地拆迁补偿权 农村征地拆迁也已经越来越普遍,但凡牵涉到征地,拆迁补偿都是必不可少的。而在以往的经验当中,许多出嫁女的补偿权益却没有得到保障,本应该享受“同等”拆迁补偿权,却因为一些原因而没有办法得到。因此,在新规实施之后,这一问题会得到彻底缓解,出嫁女的拆迁补偿权益也应该能够得到保障。 总而言之,不能因为“出嫁”而被剥夺相应的福利及待遇,尤其是在许多出嫁女并没有迁移户口的状态下,娘家的土地承包权及征地拆迁补偿权更是不能被无故侵犯。因此,我们也十分希望,在国家的新规及相关政策不断完善之后,出嫁女的这些权益能够更有保障!如果现阶段你的某些权益已经被侵犯,也希望你能够采取积极地态度,早点举报,切实有效地保护自身权益!大家说,是不是这个道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