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嫁到婆家没有承包地,娘家原有承包地是否保留
从法律层面上来说,男女平等。所以,在承包土地问题上,妇女与男子也是享有平等权利的土地承包权的。这在我国《土地承包法》中也有明确规定。下面是《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说明。
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进行的承包,耕地承包人一般都是本村的村民。承包土地后一个家庭户口上所有的人共同承包这这一块地,根据“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承包原则,妇女出嫁后,所承包的土地应当由原户口上剩余成员承包。如果该妇女作为单独的一户出嫁,她承包的土地是否被收回在《土地承包法》也有明确规定。
所以,如果出嫁的妇女在婆家没有取得承包的土地的,她原来村集体是不可以收回她承包的土地的。
不过,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在婆家取得承包地的标准并不是一定要村集体重新给你分配土地,也可以以妇女户口迁入男方家成为男方户口本上成员,并参与男方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活动,以土地作为主要的生活保障这些条件成为当地农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时候她跟男方合为一户共同承包着原来男方承包的土地,这时候也就在婆家取得了土地承包权。